2003年3月至2004年9月,在中原某省会救助保护流浪儿童中心对19名流浪儿童进行面对面交谈后,调查者又亲自将他们送回各自家庭,并对他们家庭、社区和亲属邻里街坊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访问。被送回家的儿童家庭住址涉及:河南省(4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人)、陕西省(2人)、黑龙江省(2人)、安徽省(2人)、宁夏回族自治区(1人)、湖北省(1人)、江西省(1人)、湖南省(1人)、贵州省(1人)、辽宁省(1人),共11个省、区。应被调查流浪儿童的要求和为所有流浪儿童的各方面的安全需要负责,文中所有儿童的名字一律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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