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视近年来中国的劳动法律,已经不是有无法律而是需要什么样的法律的问题。问题所在是,国家规制下社会权利和社会合作缺失,工人们甚至用牺牲乃至生命呼唤社会权利和社会合作。回望近代以来的中国劳动法制历史,国家规制下社会权利和社会合作的缺失乃是一种长久的痛。环顾世界劳动法制的演进,劳动法律在中国有效实施的基本条件,便是补救社会权利和社会合作的缺失,国家规制则需要与之相互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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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同庆:1985年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原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劳动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一直从事中国工人状况、劳动关系和工会方面理论与实证的研究。主要著作有:《中国职工状况——内部结构和相互关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中国工人的命运——改革以来工人的社会行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海洋上的社会——中国商船政委与船员的航海生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中国工人的命运——工会民主选举与工人公民权利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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