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古代荒政和法律制度的集大成者,清朝建立了一整套严密的救灾法律制度。如前所述,学术界清代救灾立法关注极少,尤其对清代救灾立法整体状况的研究,基本缺乏专门探讨。事实上,我们钩稽史料发现,清代的救灾法律不仅反映在会典、则例、《大清律例》等行政、刑事法典中,还反映在省例、救灾章程等地方性、临时性的法律规范及其汇编中。清代许多荒政著述对救灾法律做了整理和归纳,使得各级官吏更方便了解和把握救灾法律的内容及沿革,为其在救灾过程中遵循法定程序、提高办赈效率提供了很大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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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华:21赵晓华 1972年生,山西忻州人,历史学博士,现为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著有《晚清讼狱制度的社会考察》(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学术研究与论争》(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4),合著《百年法律省思》(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历史名人话人生》(党建读物出版社,2003)等,在各大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30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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