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灾区社会失范与否,灾民生计状况是其决定性因素。尽管明初以来建立了严格的基层社会管理组织与控制制度及其体系,但是,在饥饿的灾民面前,基本失去效力。至于明中后期里甲制瓦解,保甲制与乡约局部实行,以及地方精英不断探索基层社会控制模式的诸多努力,既是传统社会变迁的系列应对之举,也是社会“灾区化”的必然结果。然而,这些努力未能有如明初里甲制一样一度实现基层社会控制一元化格局。明代基层社会组织模式与体系变动以及民生状况变化,一并成为明代灾区社会秩序与灾区民生嬗变的重要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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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田:1968年生,吉林通榆人。现为韩山师范学院教授,历史专业负责人,主要从事环境史与明清史研究。在《光明日报》《中国史研究》《贵州社会科学》《东北师大学报》《中国教育报》《文化杂志》(澳门)《文史知识》等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3部,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及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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