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近年来,特别是过去一年多来政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行为和作用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分析表明,围绕和谐社会目标,各级党委和政府在理念、制度、机制和政策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创新,比较有效地发挥了政府的基本职能,并推动了社会和谐的改善。尽管如此,由于一些体制和机制上长期存在的问题,政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并且在某些方面甚至成为社会和谐的障碍,因此必须进行深入的自我改革。文章最后还提出了政府创新今后的方向、重点和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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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雪冬:河北省涞源县人。先后毕业于南开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一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全球化、中国地方政治、政治学理论。现为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出版有《全球化:西方理论前沿》(专著)、《市场发育、社会生长和公共权力构建:以县为微观分析单位》(专著)、《全球化》(专著)、《风险社会与秩序重建》(专著)、《全球化与社会主义的想象力》(主编)、《地方的复兴:中国地方治理改革30年》(主编)等多部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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