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法制建设,是以处理民族问题、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内容的综合性的民族立法、执法和法律实施监督机制建设。中国民族法制建设是国家整个法制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和完善的重要条件。由于民族概念与国家、法律的概念不可分离,“民族与法律”、“法律与民族”的关系,归根到底还是民族与国家的关系,即国家法律对民族问题的规范关系。国家法律规范民族问题,要受国家意志的支配,如民族平等的工人阶级意志,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等,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法律的基本观点。如果离开民族的基本问题而谈民族法,将是无本之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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