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抗震救灾中出现的“社会参与”是我国社会管理的新现象。震后,“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成为灾后重建的原则之一。在两年的灾后重建过程中,最能够体现社会参与的是社会组织在灾区城乡社区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社区发展服务、灾区志愿服务和灾区专业服务。公民参与和机构参与并存、草根参与和组织参加并存、合作行动和自主行为并存,是灾后重建中社会组织服务体现出的主要特点,从中也可看到社会参与的特点——主体多样但以机构为主、途径多样但以组织为主、行为多样但以各自为战为主。尽管公民参与、草根参与及其参与中的合作行动还只是初显端倪,但已显示出中国社会参与的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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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虹:四川大学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研究员。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共党员。现任所长,硕士生导师,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成都联络中心主任。中国社会学学会理事。城市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妇女与社会性别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四川省社会学学会副会长。四川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四川省反邪教协会、四川省晏阳初研究会、四川省家教协会、四川省女性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等机构常务理事。1982年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哲学师资班,获法学学士学位。1983年到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工作至今。长期从事应用社会学研究,近年来主要从事“城市化”问题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流动人口、城市社区参与式治理,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公民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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