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以来,湄潭县委在全县推广建立“横向到边”的“寨管家”乡村自治组织,与原有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形成了“新型复合型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实现了乡村社会的再组织化,有效解决了村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寨管家”的制度设计完善了乡村治理组织体系、以“群众身边的组织”服务群众、为老年人参与乡村治理搭建了组织平台。但“寨管家”乡村自治组织在实践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缺乏稳定的经费保障和“行政吸纳社会”的问题。可行的解决办法是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以支持“寨管家”乡村自治组织的可持续运行,使其摆脱对地方政府的资源依赖,更好地发挥乡村自治组织引领村民自治的功能。同时,应明确寨长、村民小组组长和网格长的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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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钢:贵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民族地区农村发展。
李圳雨: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农业社会学。
付豪蓉:贵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社区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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