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外经济援助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成熟的运行模式。从一战后的萌发阶段到二战后的探索时期,美国积累了丰富的对外经济援助经验。1960年国际开发署正式成立和《1961年对外经济援助法案》的正式通过,标志着美国对外经济援助成为一种常态化的国家对外政策。美国对外经济援助的运行大体按照利益驱动-府会决策-部门执行的模式进行,主要包括了决策机制和管理机制两个方面,涵盖了援助动机、援助决策、援助内容、援助管理等领域。其决策机制主要是指,在美国独有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和利益集团的深入参与下,政府-国会之间围绕各方利益进行的决策过程,体现了决策的规范化与合理性,但也存在着多方掣肘和政策失真的问题。其管理机制则是在国务院-国际开发署的主导下,按照预订的流程化管理方式进行标准化方案制定、项目实施和监测评估的过程,体现了管理科学化和较高的透明度。美国对外经济援助的独特之处在于,其援助动机除了考虑单元国家层面的利益诉求,也要考虑维护整个体系层面的霸权利益;其特殊的文化氛围给予了援助决策一定的便利,利益集团的参与和国会的巨大权力则使决策过程颇费周折;其在援助地域上历来偏重具有战略意义的国家和地区,同时有选择地增加了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援助;其援助形式以资金援助、技术援助、粮食援助和债务减免为主,在领域上则侧重于教育、健康、人口和良好治理等社会领域;其援助管理突出了国务院-国际开发署的主导作用,并强调了多部门协调、双边-多边和国内-国际协调的作用。通过对美国经济援助的评估可以发现,近年来其援助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几项主要援助指标基本都达到了发展援助委员会成员国的平均水平。但是,其援助的效果依然需要继续改善,几个主要受援国发展状况并不令人乐观。不过,美国在利用经济援助实现国家战略利益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经济援助在维护美国全球同盟体系、支撑外交和军事行动、增强对全球不稳定因素的控制力、加强软实力等方面做出了贡献。总结美国的经验可以发现,大国对外经济援助不可避免地要追求战略目标,而成功的援助则依赖于规范的制度体系。中国作为国际体系中正在崛起的大国,有必要在援助理念更新、援助机构设置、援助制度规范以及国际援助体系参与等方面借鉴美国经验,进行必要的改革和创新。同时,中国也应充分注意到崛起国的特殊身份,有效利用南南合作的已有优势,并努力发掘自身特点,为国际援助体系改革做出自己独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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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箫轲:博士,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中心副教授,主要从事朝韩政治与外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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