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权制度改革历史悠久,颇具成效,而实现生态产品价值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一直强调的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和现实目标。中国自身和域外的林权制度改革实践为中国下一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实现林草生态产品价值提供了宝贵经验。林权制度改革将为实现林草生态产品价值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和丰富的可行路径,而其中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完善林草生态产品权属交易机制、创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立科学的林草资源价值评估认证机制、优化林草经济产业模式将成为有效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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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一鸣: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智库研究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众成清泰(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生态文明法律服务、国际业务、高端制造法律及商务服务、知识产权等。
董思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读本科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生态文明法律服务、法学。
周玉洁:众成清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生态文明法律服务、海商海事等。
王静:众成清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生态文明法律服务、公司法等。
元园: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生态文明法律服务等。
邓陈超:众成清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生态文明法律服务、经济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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