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提出,坎村的实践和经验为乡村失灵领域的治理提供了新思路,即只要具备一定的制度环境和条件,村民可以通过集体合作治理以及规则的选择和变革来治理村庄集体资源并推动其他公共资源治理,村庄社会能生成合作治理的契约秩序,村庄合作治理仍需权威等级,村庄传统能与现代合作治理兼容。坎村的实践也表明,集体合作治理的关键是通过村民在公共问题上的合作参与,形成持续的集体行动,进而形成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精神和公共精神,并且能够自主制定集体合作的规范,形成自治群体的规范层次的变革。坎村的实践为其他类似村庄合作治理和村民自治提供了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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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怀峰:周怀峰 管理学博士,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已在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各出版一本独立学术著作;在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在其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0多篇。近年来主持完成国家、省部级各类研究课题22项,获得省级以上学术奖励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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