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介绍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在乡村振兴中的运用,阐述各级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积极探索并分析其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的偏差及改进措施,在涉农产业发展规划、农民权益维护、农村民生建设项和农村基础设施工程等方面时用活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措施,以提高人大决定决议的主动性、可操作性和可追踪性,加强监督,理顺机制,多策并举,实现各级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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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笛晴:楼笛晴 1978年生,湖北武汉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西藏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团队负责人,西藏大学珠峰研究院交叉学科创新团队负责人,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青年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多项国家级及省部级课题,并在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等国内外期刊上发表论文数篇。
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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