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从基层人大的地方立法权出发探讨基层人大应如何通过立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通过其法治保障和具体规范作用
推动湖北省级人大、各地级市人大、新扩容设区市人大,以及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人大涉农立法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对涉农事务的顶层设计,强化人大的乡村振兴过程中的主导权,进一步提升涉农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在明确立法权限的基础上,用足人大立法权,输出与乡村社会有关的制度规范,并协调基层社会治理的各项制度安排,促进良性乡村治理体系的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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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笛晴:楼笛晴 1978年生,湖北武汉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西藏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团队负责人,西藏大学珠峰研究院交叉学科创新团队负责人,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青年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多项国家级及省部级课题,并在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等国内外期刊上发表论文数篇。
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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