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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万余篇学术报告,超过8.5亿字
覆盖832个重点贫困县14个连片特困区
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小额信贷(Microfinance)进入中国以来,小额信贷活动在国内获得了极大的发展,不仅对于小额信贷内涵的理解不断深化,而且在小额信贷活动主体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中国小额信贷市场逐渐形成并迅速发展。小额信贷由最初的非政府组织(NGO)的运作开始,到政府主导下的小额信贷活动也取得明显进展,至2001年,农村信用社以正规金融机构身份介入小额信贷领域,正规金融机构成为国内小额信贷市场的主要供给主体。2005年以来,随着农村金融领域内机构多元化改革的推进,加之传统银行市场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正规金融机构开始关注并进入小额信贷市场,小额信贷市场成为中国信贷市场的蓝海(何广文,2011)。上述背景下,在河南省内,各类型小额信贷活动均取得了不同程度的发展。
非政府组织的小额信贷运作
非政府组织(NGO)小额信贷是小额信贷进入中国的最初形式,虽然占据的市场份额较小,但是中国小额信贷市场却发端于此。最初小额信贷的宗旨主要在于扶贫,通过小额信贷资金的注入,致力于打破贫困人群所面临的“贫困的恶性循环”,进而助其脱贫致富。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将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小额信贷模式(“GB”模式)引入中国,并在河北省易县成立了第一个扶贫社。随后,扶贫社分别于1995年8月和10月,在河南省虞城县和南召县开办了试点,分别成立了虞城县扶贫经济合作社和南召县扶贫社。这是河南省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运行的典型代表。
从“扶贫社”的组织结构来看,分为两个管理层级:县社和分社,县社为管理机构,分社为贷款业务的实施机构。“扶贫社”项目的开展包括项目选择与项目运作两个阶段。首先是项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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