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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众兴乡贤馆来访情况
所属图书:安徽社会发展报告(2019)
出版日期:2019年7月
关键词:
基层德治背景下肥东县“新乡贤文化”建设实践与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具体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新时代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更加凸显培育乡风文明、弘扬时代新风。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部署强调,要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积极引导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振兴,特别是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在“三治”体系中,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从社会治理的实践来看,以基层德治强化乡村治理,协同于自治和法治,正是着眼我国深厚的优秀传统文化底蕴,有利于促进广大乡村走向“乡风文明”、实现“治理有效”,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提供坚实支撑。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指出:“中华文明经历了5000多年历史变迁,但始终一脉相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次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与人为善”“仁者爱人”“德不孤,必有邻”“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等内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契合、相吻合,习总书记指出:“像这样的思想和理念,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鲜明的民族特色,都有其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这些思想和理念,既随着时间推移和时代变迁而不断与时俱进,又有其自身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古代乡村地区的社会治理、文化繁荣,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大批有文化、有实力、有资源的乡贤的存在。传统乡贤文化中蕴含的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等属性,用乡情、乡风、乡约教化乡民、泽被乡里的做法,仍值得今天振兴乡村、发展乡村所借鉴,依然有其现实价值。

“乡贤”即乡里贤能,是中国历史进程中的一种产物,每个地方、每片区域都有本土的乡贤资源,担当着治理乡村、风习教化、管理公共事务的重任,填补着乡村公共治理空间的空白。放眼当前,有德行、有才华,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在乡民邻里间威望高、口碑好的人,可谓之“新乡贤”;再宽泛一点说,只要有才能、有善念、有行动,愿意为农村建设出力的人,都可以称作“新乡贤”。他们可以利用其自身的人格魅力和本土威望,引导舆论、凝聚人心、端正风气,实现基层治理的和谐发展;或凭借自身的经验、学识、专长、技艺和资源,传播新文化、新思想、新技能,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背景下乡贤文化的理念发展

(一)理论原点

追溯起源,乡贤文化始终扎根于广大乡村的母土文化之中,具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征,被视为涵育乡风文明、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地位不可小觑,作用不可替代。

首先,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立足点。乡村振兴战略,是国家层面上的综合性战略,追求的是乡村的全面振兴。在“二十字”总要求中,“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目标之一,也是乡村振兴的先决条件。“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的提出,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指明了方向,为乡村由“管理民主”向“治理有效”升级找到了路径。需要正视的是,当前乡村治理体系存在一些亟待深化完善的问题,主要有:乡村治理的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不完善,缺乏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治理主体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难以短时间消除,影响着乡村的和谐稳定;等等。长此以往,农村这块短板不可避免地会越来越短,也将影响到乡村的整体振兴,进而将在一定程度上“拖”现代化建设的“后腿”。“振兴者”们势必要直面艰巨任务,在乡村治理中找短板、补不足,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其次,乡村德治是乡村治理的重要支撑点。“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意义深远,这“三治合一”“多元共治”的体系,旨在实现以自治为核心、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引领的差异化治理。其中,德治以伦理道德规范为准则,是社会舆论与自觉修养相结合的“软治理”。无论是法治还是自治,都要通过德治来体现和引导,才能有效破解在乡村治理中法律手段太硬、说服教育太软、行政措施太难等长期存在的难题。所谓“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思是指用道德来引导民众,用礼节来规范行为,以此培树社会的知耻之心和规矩之行。在我国,乡村是人情社会、熟人社会,维系着道德规范和民风习俗,善加利用引导便可形成与自治、法治相辅相成的德治。长期以来,德治多见于我国基层治理,可资借鉴的“无讼”,便是依靠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对人形成规范作用。因此,可以把基层德治作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传播真善美、激发正能量,引向“乡风文明”,走向“治理有效”。

最后,乡贤文化是乡村德治的重要切入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乡村振兴离不开资源的投入,也离不开要素的集聚;同理,乡村治理现代化离不开人才的担当,乡贤文化回归正当其时。所谓“乡贤”,即本乡本土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而深为当地民众所尊重的贤人。由此而来的“乡贤文化”,是一个地区的具有当地精神文化标记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植乡土、贴近性强,呈现独特的地域性、人文性、亲善性。特别是蕴含着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等优秀文化基因,其文化道德力量可教化乡民、泽被乡里,对于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大有裨益。显而易见,乡贤的影响不是来自行政力,而是来自感染力,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从现实情况看,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在乡民邻里间威望高、口碑好,正日益成为“新乡贤”的主体。

(二)实践困境

乡村作为传统道德积淀的深厚土壤,虽说长期在坚守,但也面临诸多现实困境,这是强化新时期乡村德治的形势所需,也是构建新乡贤文化的实践所向。

一是市场化的变革给乡村德治带来挑战。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带动农村与城市同步共振,乡村地区的社会阶层和利益格局在“三农”体系深刻变革中,不得不随之调整。市场经济本身自带的趋利性,在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同时,也使得农民的日常生产活动更加市场化、商品化,促使农村道德水平出现分化。部分农民的人生价值取向产生偏离,利益观念和功利意识有所倾向,个人主义思想“占据”着社会责任感“上风”,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利己主义显现,产生了唯利是图、急功近利、见利忘义等负面效应。许多乡村的“沦陷”,不仅仅表现在农村生存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的恶化,更是一种温情的生活样式、行为准则和生存价值的消失。以功利取向为主导的市场经济,对农村道德文明风尚提出了很大程度的挑战。

二是城镇化的转型让乡村德治加大难度。在社会道德领域,人伦常理作为一种长期稳定的价值观念而存在,尤其是传统的中国农村有着浓厚的血亲血缘观念,农民具备强烈的伦理意识,这让“伦理本位”的乡村状态由来已久。但伴随城镇化的大趋势、大背景,农村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流动,出现了大量“空心村”,乡村现状堪忧,凋敝、失根现象日趋严重,乡风悄然发生变化。其同步产生的“三留守”家庭,只有老人、妇女、儿童,这算得上是缺员的、残破的。家庭成员长期不在一起居住,血亲血缘出现“断档”,成员间的维系把控出现“真空”,良好的伦理道德在彼此间得不到“无缝”传承,家庭自律逐渐减弱。因此在乡村人群净流失的背景下,其价值观念、行为习惯、精神面貌在这个变迁中发生诸多变化并持续变化,进而导致伦理道德的约束减弱,愚昧与文明相互“冲刷”。

三是现代化的进程使乡村德治更加多元。在解构主义盛行的文化背景下,农村的传统价值观念同新时期的价值理念相互碰撞。特别是社会工业化和互联网时代,重构了长期以来的农耕文明,改变了乡村原有的生产方式和联结方式,带动了其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变化,身处其中的农民不自觉地产生认同危机,进而影响着农民心态与人格的形成。与之相伴,各种思维观念、道德评价“名目繁多”,农民的价值取向更加多元化。在新的道德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原本的道德规则向边缘化和碎片化方向发展,乡村文明道德风尚自然出现各种差异,显示多样状态。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社会逐步由相对封闭的静态转型到流动加剧的动态,农业生产方式日益变革、农村社会结构日益分化、农民思想观念日益多元,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新形势不断变化的要求。

(三)发展趋势

提炼乡贤文化的品质内涵,就是要传颂好古贤,汇聚好今贤,培育好新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挖掘更多的新乡贤,让他们积极参与到乡村治理中,这对于“多元”治理主体的构建以及实现乡村的“善治”意义重大。

首先,从政策导向来看。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中央领导也在多个场合、多次讲话中提到,建设新农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发挥“新乡贤”的作用。早在2014年召开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强调,要继承和弘扬有益于当代的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新乡贤文化”这个名词,首次出现于2016年全国“两会”讨论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并解释“新乡贤文化的核心是文明的进步,是一种凝聚力”;该纲要在“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章节中提出“培育文明乡风、优良家风、新乡贤文化”。“新乡贤”概念于2017年底在第十三届中国农村发展论坛上得以定义。从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也可见一斑,文件鼓励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优势,随之湖南、湖北等地不少退休官员成为“新乡贤”。

其次,从探索经验来看。近年来,全国各地纷纷响应,积极继承和弘扬本地优秀乡贤文化,创建新乡贤文化,助推当地的各项建设。2015年中宣部在浙江召开创新发展乡贤文化现场交流会,指出乡贤文化植根乡土、贴近性强,蕴含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精神力量,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光明日报》推出“新乡贤·新农村”系列报道,挖掘“新乡贤”和“乡贤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人物故事和经验做法,给出了重要启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是创建工作起步较早的地区,整个创建工作的成果呈现系统化、规模化。作为中国乡贤之乡,上虞不断发展适应时代精神需求的新乡贤文化,成立乡贤研究会,并先后推出了乡贤文化广场、乡贤馆建设和新乡贤培育“青蓝工程”等一系列举措,有力推动乡贤文化由研究挖掘向培育传承深化。安徽省宿松县大力倡导乡贤文化,印发《创新发展“乡贤文化”的实施意见》,着力培养造就乡土文化人才。

最后,从落实举措来看。当前正值乡村振兴战略起步阶段,顶层设计已然敲定,基层探索正在跟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做出“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重要部署;安徽省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目标,2018年初召开“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动员大会。合肥市启动“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系列活动,发布了《合肥市移风易俗八项行动标准》。肥东县启动“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活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特别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把弘扬时代新风摆在突出位置,主动作为、创新施为,创设农村宣传新阵地,因地制宜地建立“乡贤馆”、成立“乡贤会”,着力打造“新乡贤文化”,赋予农村基层治理新视角、新思路。当前,就是要认清、摸准基层德治的内在逻辑和乡贤文化的潜在特质,有效涵育、合理运用,充分激发新乡贤文化在教化乡民、反哺乡里、涵养乡风方面的“德育”功能,在新时代下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

肥东县打造“新乡贤文化”的实践成效

(一)特色做法

作为新尝试、新探索,肥东县各地纷纷“试水”,着力打造新乡贤文化,以“乡贤馆”为平台,以“乡贤会”为依托,创新基层德治、培育乡风文明,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立足于“评”。肥东县突出群众评、评群众,广泛征求评选意见,形成“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人正派、处事公正、群众公认”20个字的遴选标准,并听取各方建议推选,注重把“有威望、能带头、起作用”的榜样人物、先进人物、精英人物选树出来。从时空分布来看,囊括了古代乡贤、红色乡贤、现代乡贤各阶段。现代乡贤人物中,既有德高望重的还乡官员、推陈出新的科技人才,又有反哺桑梓的企业家、发家致富的带头人,还有结合“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活动而广泛挖掘的草根群体、民间力量,有一心为民的老党员老干部,有扶危济困的热心人好心人。在解决“乡贤何在”难题的基础上,整合全县资源,编撰形成肥东的《历代人物》《现代人物》《当代人物》乡贤系列丛书,《优秀家风家训集锦》乡贤文化书籍以及《天南地北肥东人》大型电视纪录片。石塘镇四合村以“革命英烈”、“科苑精英”、“故乡赤子”、“杏坛师表”、“乡贤名流”和“十星好人”为类别,评选出本村范围的27位英烈和36位新乡贤,典型鲜明、清晰明了。

二是着眼于“展”。源于但不囿于初始的乡贤评选,肥东县注重对乡贤的展示宣传,让模范选树工作“长期奏效”。实践中,以“乡贤馆”为概念模式,开发室内场地、开辟德育阵地、开放实体展馆,系统有序地罗列乡贤人物,集中展示其嘉言懿行、成就贡献。众兴乡因地制宜,有效利用闲置资源,将乡贤馆布展于乡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达120平方米,布展面积近300平方米,按序设置了“淮军将领抵御侵略”“革命火种最早点燃”“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对越战争自卫还击”“市场经济最初萌芽”“人文荟萃道德高地”“众兴精神熠熠生辉”共7个主题板块,精心展现各个时期的典型代表人物共38名。特别是运用了“声、光、电”现代科技,融入“视屏+音频”手段,以播放屏提升视觉冲击,以触摸屏提升互动体验,图文并茂、声情并茂,让乡贤文化变得可视可触可摸(见表1)。长临河镇四顶社区乡贤馆,以“印象四顶”为主题,划分村史民情、乡贤人文、美丽四顶、乡村振兴、红土清风五个部分,通过过去老照片和如今新景象的展示对比,全面阐述四顶社区在乡风习俗、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发展成果。

表1 众兴乡贤馆来访情况

三是致力于“用”。作为先进典型,乡贤资源既追求“选得出”,也讲究“用得好”。肥东县再延伸、再深化,充分发挥乡贤在“修身、立业、齐家”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四合村为例,依托新乡贤的威信力和影响力,组建“乡贤会”,制定出《村规民约》“三字经”,评选出《示范家训》“二十例”,引导村民闲暇之余“学思践悟”,引领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值得一提的是,四合村以“乡贤会”为主体,组建了村民自治体系“四厅四会”,即百姓说事厅、便民办事厅、普法明事厅、阳光监事厅以及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事会、调解和事会。其中的便民办事厅采用“村企一体”为民服务模式,将全程代理服务网络和邮政服务网络进行“并网”,提档升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红白理事会系全县首个发起成立的,重在引导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倡导“喜事廉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并推出“包公家宴”简餐菜谱,党员干部带头做起,厉行勤俭节约,“大操大办”之风得以有效遏制。

(二)主要成效

肥东县以“乡贤馆+乡贤会”模式为突破,坚持价值引领、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原则,以发挥模范效应、释放道德张力为理念,深化“软约束”“软治理”,已然成为助推乡村振兴尤其是文化振兴的特色品牌,受到广大群众以及各领域社会人士的推崇和认可。

其一,实现了“精神高地”和“文化标识”有机结合。放眼更高站位,肥东各地在谋划实施过程中,着眼乡、村两级,以“乡贤馆”为突破点,构筑了精神“新高地”、树立了文化“新地标”。目前已建成的有众兴乡贤馆(乡镇级),以及石塘镇四合村、长临河镇四顶社区(村社级)。作为一种实体平台,乡贤馆展示人物、讲述事迹,从功能上看,既是道德礼堂,又是文化展厅,既是名人馆,也是文化馆。比如,众兴乡的乡贤馆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炼出“爱国、忠诚、团结、向上”,作为新时期的众兴精神,在地域认同上“画出最大同心圆”,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维系乡情、乡恋、乡愁;同时,结合乡情沿革、资源禀赋,全面展示众兴的人文历史和社会发展,促使“淮军摇篮”“花样小乡”“天然氧吧”“生态众兴”区域文化品牌广泛传播、深入人心,进而助推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公益事业进步、区域文化繁荣。

其二,实现了“乡村自治”和“乡村法治”有效融入。乡贤作为先进典型,其示范引领作用不言而喻。基于此,肥东县推动“新乡贤”群体从“室内”走向“室外”,从“静态”变为“动态”,投身于乡村社会建设、风习教化、公共事务中,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基层自治方面,村级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健全、充满活力,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启动实施,村级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全县铺开;在基层法治方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其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四合村原本基础设施落后、集体经济负债,“民声一片怨”,是有名的“空壳村”“后进村”。四年来,通过建立“乡贤馆”、成立“乡贤会”,“四厅四会”发挥功能,“党建+乡贤”模式卓有成效,实现了“大变样”,全村上下如今是党风正、清风扬、家风树、民风淳,并成功入选合肥市“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长临河镇四顶社区也“全面开花”,各项工作均走在全县前列,近三年便获得国家级荣誉1项以及省级荣誉5项、市级荣誉6项。

其三,实现了“以德育人”和“以文化人”有力彰显。新乡贤文化以“知贤、颂贤、学贤”有效引导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使“仁义礼智信”回归民众共识,更多“新乡贤”得以涌现,更多正能量得以凝聚。肥东县以乡贤之名,评选了先进,选树了典型,“身边人、身边事”让群众易懂易记、对标对表、入脑入心。全县已当选市级以上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共82人,其中有3人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9人入选“中国好人”,新乡贤文化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原动力。乡、村两级“乡贤馆”扎根乡村本土,建立起“敬”和“畏”的道德体系,融入德孝文化、桑梓文化等文化内涵。“乡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