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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依据笔者构建的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指数指标体系、衡量标准以及目标值,描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下,2010~2016年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总水平实现程度进展以及各地区总水平实现程度排序,并对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评价。
城乡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
(一)2016年城乡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
1.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达到63.77%
2016年,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为63.77%,比2015年提高5.75个百分点,比2010年提高40.25个百分点。
2.约一半的省份总水平实现程度超过60%
2016年,有14个省份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超过60%,比2015年增加4个省份(河南、湖北、海南和陕西)(见表2-1、图2-1)。
表2-1 中国及各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
图2-1 各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
3.6个省份总水平实现程度超过80%
2016年,江苏、上海、北京、浙江、天津和山东6个省份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超过80%,其中江苏超过90%,上述省份已比较接近实现目标(见表2-1、图2-1)。
4.4个省份总水平实现程度尚未达到30%
2016年,贵州、青海、云南和甘肃4个省份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尚未达到30%,其中贵州和青海总水平实现程度尚未达到20%,分别只有11.84%和19.63%,距实现目标差距巨大(见表2-1、图2-1)。
5.生态环境一体化实现程度最高,达到75.9%
2016年,四个一体化中,生态环境一体化实现程度最高,达到75.86%,比总水平实现程度高12.09个百分点;生活水平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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