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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学术界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制度建设展开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讨,但综观现有的研究,多数成果仅限于宏观层面上的演绎推理,而较少从各地的具体实践中去发现问题,其结果必然影响对策研究的实际说服力。本文从农民工分布相对集中的吴江市的具体实践出发,对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运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化解之策试作初步探讨。
吴江市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
农民工是吴江市劳动力结构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吴江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来吴江就业的外来劳动者日渐增多。统计数据显示,吴江登记的外来人口,2004年为35.32万人,2005年为39.26万人,到2006年,吴江登记的外来人口为55.92万人,增幅达42%。吴江农民工以劳动适龄人口为主。据2006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吴江市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成年劳动力为35.9万。抽样调查表明,18~25岁的占75%,26~35岁的占19.2%,36~45岁的占5.8%。如此众多的外来劳动者对于吴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与吴江城镇企业的其他职工一样,这些外来劳动者也同样面临养老保险问题。
目前,吴江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在制度设计上以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为基本制度框架,采取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共同缴费的方式,实行统账结合的制度安排。根据现行制度规定,吴江境内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与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当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农民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工个人及用人单位按要求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可以依法领取养老金。
根据吴江市社会保险现行制度的规定,农民工本人每月按其工资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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