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郝亚光(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教授)
自党中央实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我国农村地区主要围绕党群服务、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幼等实施了成规模、体系化、标准化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但对照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要求,并基于北京、山东、江西、湖北、广西、甘肃以及新疆等地的调研发现:我国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往村覆盖、向户延伸、为民服务”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一、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表现
现有设施闲置化。一是农村人口数下降。随着城镇化加速推进、农村空心化问题日益显著,部分地区农村校舍等公共服务设施闲置现象较为严重。二是设施可及性不高。部分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不合理,如山东省莱西市、冠县等曾曝出将健身器材建在农田的现象。三是设施重复性建设。受错误政绩观的影响,部分农村的公共厕所存在重复建设、过度建设的现象。
设施使用低效化。一是服务功能有限。调研发现,部分农村虽然设置了医护室,但存在缺医少药的问题,难以实现分级诊疗。二是设施优化不够。部分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适老化、适残化改造不足,难以满足农村特殊群体的服务需求。三是管理机制不畅。部分农村虽然设有文化活动室,但没专人负责,导致长期处于锁门状态。
设施运行难持续。一是设施配套不全。在推进厕改的过程中,部分农村因缺少化粪池等配套设施,导致公厕“建而难用、建而不用”。二是资源保障不足。部分农村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因缺少专业社工、志愿者以及资金保障,导致运营困难。三是设施管护不力。部分农村未明确设施管护的主体、内容与标准,致使健身器材等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长期“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
二、实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往村覆盖、向户延伸、为民服务”的对策建议
开展“回头看”行动,摸清设施建设底数。各地应对照党中央关于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回头看”行动,以村民小组、自然村落、行政村为基本单元,摸清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底数,为公共服务设施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精准嵌入提供有力支撑。
精准“对标对表”,明确设施整改方向。各地对标对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检视当前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在决策、投入、建设、运行管护等软硬件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明确长远发展方向和阶段性工作任务,彰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服务经济建设方面的功能。
打通“最后一公里”,提高设施服务效用。各地政府要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题调研活动,充分征集农民群众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需求、选点布局与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实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
内容时间:2024-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