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游脱贫工程建设中,黎明乡党委、政府始终积极主动支持前来投资开发的企业对黎明片区和格拉丹片区进行适度旅游开发,使景区的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景区的知名度不断提升、游客接待能力不断提高。
同时,按照“党支部+乡村旅游合作社+贫困户”的发展模式,鼓励和引导贫困群众有序参与乡村旅游,逐步实现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的转变,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资产资源性收益、自主发展等“3321”发展模式,切实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促进社区与企业的和谐共赢发展,有力助推全乡脱贫攻坚进程。
一是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实现“三个一批”。即:景区旅游服务就业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文艺演出带动一批。
二是资产资源性收益实现“三个一批”。即:资产收益脱贫一批;旅游反哺脱贫一批;租金收益脱贫一批。
三是农户自主发展实现“两个一批”。即:景区门店自主经营发展一批;特色种养殖业发展一批。
四是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带动一批。
(来源:玉龙县委宣传部)
内容时间:2018-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