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扶贫是通过扶持具有旅游资源的贫困乡村发展旅游产业,带动贫困地区区域经济发展、农民脱贫致富、村庄环境改观的一种新的扶贫模式,旅游+扶贫既是重要的脱贫攻坚之路,也是重要的旅游发展之路。
在旅游脱贫工程建设中,黎明乡党委、政府始终积极主动支持投资开发企业对黎明片区和格拉丹片区进行适度旅游开发,使景区的基础设施得以逐步完善、景区的知名度得以不断推升、游客的接待能力得以不断提高。
同时,按照“党支部+乡村旅游合作社+贫困户”的发展模式,鼓励和引导贫困群众有序参与乡村旅游,逐步实现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的转变,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资产资源性收益、自主发展等“3321”发展模式,切实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促进社区与企业的和谐共赢发展,有力助推全乡脱贫攻坚进程。
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实现“三个一批”
(1)景区旅游服务就业一批。通过乡村旅游合作社组织社区群众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72人(黎明景区64人,格拉丹帐篷营地酒店8人)到景区就业,并为社区群众带来了每年128.8万元的务工收入;
(2)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为劳动能力相对较弱且有意愿的社区群众安排酒店、餐饮服务保洁、生态巡护员等工作,帮助其就业增收;
(3)文艺演出带动一批。通过乡村旅游合作社组织贫困群众46名参加民族歌舞队,并安排每晚在诺玛底文化展示中心为游客进行演出,在弘扬傈僳族民族文化的同时每年为民族歌舞队实现16.56万元的增收。
资产资源性收益实现“三个一批”
(1)资产收益脱贫一批。格拉丹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资产收益扶贫”模式与海立子村合作实施的蓝莓种植扶持项目,使海立子村在种植当年即获得24万元的收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户的收益均为5000元;
(2)旅游反哺脱贫一批。自2014年起黎明景区累计兑付7个村组资源补偿资金826.12万元,人均补助不低于200元/月;
(3)租金收益脱贫一批。农户通过铺面出租,年实现租金收入100万元以上。
资产资源性收益实现“三个一批”
(1)资产收益脱贫一批。格拉丹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资产收益扶贫”模式与海立子村合作实施的蓝莓种植扶持项目,使海立子村在种植当年即获得24万元的收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户的收益均为5000元;
(2)旅游反哺脱贫一批。自2014年起黎明景区累计兑付7个村组资源补偿资金826.12万元,人均补助不低于200元/月;
(3)租金收益脱贫一批。农户通过铺面出租,年实现租金收入100万元以上。
(来源:玉龙之窗)
内容时间:2018-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