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前场镇“四举措”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发挥效益。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压实职责。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专项领导小组,并明确镇项目办、扶贫办和财政所具体负责扶贫项目资金调配使用。
二是强化项目管理,严格阳光操作。要求在实施扶贫项目过程中,必须将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用到实处。
三是强化工作推进,严格监督管理。定期对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监督,对项目进展中存在的问题实行清单责任制,对能整改的立行立改,对短期不能完成整改的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时限,限期整改落实到位。项目完工验收结束后,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后期跟进,对项目监管实行全覆盖,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监督无盲区。
四是强化验收责任,严格验收程序。对实施的扶贫项目,做到“三不验收”,即未按要求建设不验收,手续不齐全不验收,未达标准不验收。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确保扶贫资金真正起到惠民生、促脱贫的作用。(唐慧敏)
内容时间: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