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厅字〔2016〕16号)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中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村居退出与贫困县区摘帽考核办法〉的通知》(藏党办发〔2016〕33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组织对桑珠孜区、定日县、昂仁县、岗巴县、仁布县、仲巴县、隆子县、浪卡子县、扎囊县、贡嘎县、措美县、朗县、墨脱县、察隅县、江达县、洛隆县、边坝县、嘉黎县、索县、安多县、聂荣县、班戈县、日土县、札达县、普兰县等25个贫困县区进行了脱贫摘帽考核和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为25个贫困县区“两不愁、三保障”“三率一度”等指标均达到脱贫摘帽标准。
根据脱贫摘帽程序,现进行摘帽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25-31日。公示期间,接受全区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色拉南路5号
联系电话:0891-12317 6334542
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2018年12月20日
内容时间:201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