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林芝地区积极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农林水事务支出30266万元,同比增长90.92%。
其中:落实种粮农民直接补贴354.74万元,农资综合补贴490.74万元,受益农民12万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资金1925.2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67.55万元(纯牧户1351户,每户500元);兑付农牧民购置家电、家具补助资金23万元,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14万元(其中:自治区补贴800万元、地区补贴114万元);落实第一批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9个145万元,落实2012年自治区财政预算内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3个220万元,拨付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资金1024万元;落实财政扶贫发展资金(含兴边富民)2805万元,用于全地区56个项目建设;落实5个溜索改吊桥扶贫项目资金1284万元;落实2012年涉农(农牧民种植、养殖、住房)保险保费1641.27万元、农用机动车保费135.79万元、能繁母猪保费250.45万元;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落实项目金额总计1531.06万元;落实第一批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80%的资金4509.31万元;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费)1385.64万元。
内容时间:2012-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