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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治理
培育新型经营模式助推牧区精准扶贫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29  编辑:陈亚丰

2016年我县被自治区确定为牧区改革试验区以来,县委县政府以深化农牧区体制改革为契机,以产业发展促扶贫为重点,紧紧围绕“构建新型牧业经营模式,促进牧业转型升级”这一主题,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促进发展现代畜牧业。我县按照“先行先试、规范运行、风险可控、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的工作原则,建立完善新型农牧业生产经营模式,着力解决贫困户无生产资料突出问题,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截止目前,我县在牧区试验改革过程中确立了包含家庭牧场、专业合做社、帮扶牧场、联户放牧、草补资金整合等领域的改革点32个,涉及6乡1镇,相比2017年,改革点新增加了12个;参与群众达10218人,相比2017年增加了6085人;带动贫困户818户3152人,相比2017年增加了603户1917人;占建档立卡贫困户的41.8%,相比2017年增长了25.31%。

一、主要做法

(一)以组建规模经营为抓手

为转变传统的“靠天养畜、逐水而居、单户放牧”的经营模式,我县以“牧民集体经济合作社、联户放牧”为载体开始进行规模经营。一是通过“资金入股、草场入股、劳动力入股、牲畜入股”将零散牧户集中起来,变个体生产为集体经营。该经营模式对改革点的劳动力统一安排,草场统一管理,畜产品统一购销。二是实行以“工分制”为主的按劳分配运作模式。根据牧业生产过程中的不同工种设计不同计分标准,按照成员最后所得分数的多少进行收入分配,以此来提高牧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三是按照企业化管理模式,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负责日常运转,制定财务、人事及工作管理等规章制度。由理事会对进入合作社组织的贫困群众进行精准分类,在分类基础上,根据贫困群众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开展技能培训,把牧区富余劳动力从传统牧业生产中解放出来,安排其从事施工建设、茶馆经营及农机修理等二、三产业,实现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并最终达到增收致富的目的。四是专业合作社的集体经营增加了畜产品产量,壮大了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同时也提高了畜产品的科技含量。科技含量高数量大的畜产品在市场上形成自己的话语权,即,拥有固定销售渠道,这就大大增强了畜牧产品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为牧区构建现代牧业经营体系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以解决贫困户生产资料为基础

我县自主探索的“帮扶牧场”和“牲畜流转”经营方式主要是针对贫困户无生产资料、生活水平低下、脱贫能力有限的问题。乡政府和村“两委”号召本村党员富裕户与致富带头人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鼓励他们自愿借出部分牲畜和村集体借出全部牲畜的方式,帮助无畜贫困户解决没有生产资料的问题。村“两委”以这些借出的牲畜做为生产资料和贫困户签订“牲畜流转“”的合同,明确牲畜流转的具体年限和收益分配比例,这就确保了无畜贫困户的按期脱贫。就察布乡玛日玛村为例,合同期限为3年,在这期间,牲畜流转过程中每年所得新生子畜、畜产品收入均归贫困户所有。当然,不同的村委根据本村具体情况也可以制定不同的利益分配比例。例如古姆乡岗如村,在3年合同期内,每年所得新生子畜、畜产品收入90%归贫困户所有,10%归村集体和借出户共有。此外,“牲畜流转”经营模式除了有明确的利益分配比例外,还必须有严格的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该制度明确规定签约双方的目标责任、监督方式、奖惩措施及考评机制。这个制度既保障了“牲畜流转”的顺利进行,又大大提高了贫困户的生产积极性。以察布乡玛日玛村为例,签约双方合同中明确规定:母畜成活率必须达到75%以上,是否达到合同中所要求的标准,每年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对被帮扶贫困户的生产业绩进行综合评价,对完成合同目标的贫困户,村“两委”根据生产业绩的不同档次给予1000元至1500元的不等现金奖励。对未完成合同预定目标的贫困户,村“两委”从当年贫困户应得畜产品的收益中扣除相应物资作为惩罚。

(三)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

我县以“牧民集体经济合作社、联户放牧、帮扶牧场”模式为引领,改革点覆盖32个村组,参与群众10218人,带动贫困户3152人,有效解决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问题。一是合作社经营收入统一分配。本着“以服务社员为宗旨、以激发社员劳动积极性为手段、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办社理念,实行年终总收入按比例分配制度,不同村组分配比例有所不同。如物玛乡抢古村把集体经济纯收入的82%按照工分制,年终由理事会按照计分结果进行按劳分配,其余集体经济纯收入18%分配如下: 6%作为合作组织管理人员基本报酬, 8%作为合作社组织的风险资金和周转资金,余下的4%对全村无劳动力家庭和孤寡老人实行统一供养,这样就有效解决了无劳动能力家庭的脱贫和孤寡老人赡养问题。二是在校学生参与分红。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学生在上学期间享受“三包”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相关政策,坚持教育优先的原则,改变过去群众不愿送子女上学陈旧观念,每年对在校生补助,极大调动了试验区家长送子女上学的积极性,同时减小了贫富差距,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三是新型牧业经营模式建立健全明确的奖惩制度鼓励贫困户积极参加合作社生产劳动,让他们树立““要幸福就要奋斗”的理念。四是坚持以牧区基本经营制度为基础,加快构建新型牧业经营模式,健全牧业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牧业生产经营质量和效益,逐步改善贫困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牧民群众致富奔小康进程。

  1. 取得的成效

  2. 牧民经济收入显著提高

    随着牧区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推进,我县牧民经济收入快速增长。2017年抢古村入社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到14701.7元,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的50.5%;2017年珠玛日村念塔组“联户放牧”实现总收入240万元,人均纯收入11184.8元,“帮扶牧场”人均收入达9000元以上。经济收入的显著提高使牧区群众对改革试点的新型牧业经营模式更加认可,也会吸引更多的牧民参加到“牧民集体经济合作社、联户放牧”等新型牧业经营模式中来。

  3. 富余劳动力得到解放

    随着集体经济新型牧业经营模式的强力推进,更多的劳动力从传统牧业生产中解放出来。2017年抢古村78个劳动力从传统的牧业生产中解放出来,转移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创收达128.26万元;2017年珠玛日联户放牧解放并转移富余劳动力37名,同年实现劳务创收67万元。

  4. 牧民创收意识显著增强

    牧民集体经济合作社和联户放牧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多劳多得,明确提出“不劳作,不计分,不分红”的要求,这些奖惩措施进一步激发了牧民的劳动热情和创收意识,牧民群众过去那种“等、靠、要”思想观念逐步得到改变。帮扶牧场通过签订合同促使牲畜流转,该合同明确规定贫困户劳动所得的大部分收益归自己所有,这就大大提高了贫困户的生产积极性。

    (四)脱贫攻坚再创佳绩

    随着牧区实验改革工作的强力推进,新型牧业经营模式在我县全面铺开,该经营模式带动贫困户818户,占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41.8%,贫困人口达3152人。其中,古姆乡珠玛日村念塔组通过“联户放牧”的新型经营模式,使该村建档立卡21户贫困户87人于2017年年底脱贫摘帽;抢古村通过“专业合作社”使整村于2017年实现全部脱贫;全县通过“帮扶牧场”的形式使67户贫困户人口290人,将于2018年年底全面实现脱贫。

  5. 取得经验

  6. 激发热情,参与改革

    激发农牧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牧区实验改革顺利推进的前提条件。农牧民群众是改革的主体,改革的顺利实施需要靠农牧民的支持、拥护和参与。我县在牧区实验改革过程中,大力推进具有“集体性质”的新型牧业经营模式,劳动者平等参与劳动过程,劳动产品按工分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其中,“帮扶牧场”和“牲畜流转”通过订立合同形式把牲畜作为生产资料租借给贫困户饲养,所得牲畜产品大部分归贫困户所有,这就大大激发了贫困户参与牧区改革的积极性,同时也提高了他们的经济收入,为后面的脱贫致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7. 因地制宜,推进改革

    紧密联系我县的资源状况,把资源变为资本,因地制宜推进牧区改革,是改革顺利进行的有效途径。我县充分利用当地牧户、牦牛养殖基地、村集体商店、茶馆、施工队、农机修理厂等生产要素,并把这些生产要素统筹合办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在有效整合牧区资源的同时也在整合农牧民群众的劳动力资源,针对不同农牧民的兴趣、爱好及特长,将他们投入到不同的生产领域中去。这样不仅有效运转当地资源,而且解决了群众“懒、散、慢”的问题,使群众的富余劳动力创造财富的潜力得到挖掘,增加了牧区群众的经济收入,提升了群众的生活质量。在没有组建合作社的村组,我县积极发动党员富裕户和致富带头人的先锋模范作用,他们借出自己的牲畜作为生产资料对贫困户进行帮扶,运用“牲畜流转”的模式解决其生产资料,大大增强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8. 政府引导,群众受益

    政府强有力的引导和支持,是改革顺利推进的有力保障。我县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政策宣传、教育引导等方式,积极转变农牧民群众的陈旧观念,有效调动牧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帮助群众对牧区试点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对农牧民群众的思想困惑进行精准解释。同时,在牧区实验改革的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对改革中需要的资金和相关配套项目给予大力支持,由此推动牧区改革不断向前发展。

  9. 顺应市场,扩大范围

    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我县牧区改革的过程其实就是不断发挥市场作用的过程,政府整合当地资源培育市场要素参与市场竞争。过去传统单一、粗放的牧业经营模式已不适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现状,我县以牧区改革为切入点,在原有施工队、商店、茶馆、养殖基地等基础上,新建洗沙厂、育肥基地,不断培育市场要素,扩大经营范围,同时积极引进象雄半细毛绵羊、白绒山羊,创建野血牦牛繁育基地,优化我县畜牧结构,提升养殖效益,使传统的牧区经营模式不断向集约化、规范化经营的新型牧业经营模式转变,有力推动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牧区改革。

  10. 学习先进,持续改革

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牧区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是我县牧区改革持续推进的有力举措。改革不仅要结合当地实际,还要学习其他地方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一步创新改革思路,完善改革措施,促进我县牧区改革持续深入。

内容时间: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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