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凉山州人社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服务规范(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的通知(凉人社函〔2018〕237号)文件,为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行为,促进窗口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人性化,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我局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进行自查,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一、规范服务环境
我局在窗口醒目位置公布了服务事项、流程,摆放《就业局服务指南》宣传单,公示个人信息牌、个人去向牌等,并要求办公桌面规范整洁,不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私人物品;
二、规范形象仪态
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党员佩戴党徽,仪态端庄,举止文明。
三、规范语言行为
接待服务对象主动招呼,使用文明语言、礼貌称谓,面带微笑,言行举止端庄得体,耐心解释说明,不与服务对象争论。
四、规范工作责任
在工作中,充分体现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普通群众意见建议,加强监督,促进就业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来源:喜德县人民政府)
内容时间:2018-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