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剑阁县通过压实乡镇部门扶贫主责、纪委班子包片督查、运用典型案例强化震慑等措施,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整治,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强力推进。
扶贫领域信访问题30天内办结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向县级帮扶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乡镇、帮扶部门、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能职责。向20个扶贫专项工作计划的牵头县级部门下达目标书,逐一发出责任“点球”。乡镇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对涉及脱贫领域的信访问题实行台帐式管理、分类销号,凡涉及脱贫领域的信访问题坚持在30天内办结,调查结束一周之内将调查处理情况以电话、会议、面谈等方式反馈给信访人。1—10月,全县受理涉及脱贫攻坚信访问题155件,已办理143件,办结率为92.3%,息访率达90.3%。
信访完结后要接受“抽检”
县委加大脱贫攻坚的针对性督导,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全覆盖督导,对办理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不及时的两个乡镇进行了约谈。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对全县57个乡镇的脱贫攻坚工作实施包片督查。包片领导负责指导、督办乡镇承办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及时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核,指导乡镇自办案件工作。每月对包片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对存在的问题和违反规定的情况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每月还抽取备案处理完毕的信访问题进行回访,了解信访人对调查处理情况是否满意,听取信访人的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包案脱贫领域积访问题14件,均得到有效化解。
查办典型强化震慑
在查办脱贫攻坚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时,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运用“四种常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对在脱贫工作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曝光一起。1—10月,县纪委监察局已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向涉及单位(部门)发函督办整改问题12起。
(来源:广元市纪委)
内容时间:2016-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