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湟中区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持打“生态牌”,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推进污染治理,强化环境监管,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整体跃升,连续两年在青海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检测考核与评价中名列第一,被评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
——大力推进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国土绿化三年提速工程,全力实施“三北”、天保、重点公益林等生态工程建设,完成天然林管护67万亩、公益林119.2万亩、全民义务植树参与率达95%,完成国土绿化14.9万亩,绿化乡村道路226公里,村庄绿化率达42%。全区草原综合植被覆盖率、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60.24%、42%。加快门旦峡、上峡门矿区生态恢复,引导企业立足长远打造生态环保绿色矿区,截至目前,4家矿山企业投入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资金约2500万元,种植复绿面积约8.4万平方米,全区4个矿区被评为绿色矿山。
——纵深推进污染防治。引进“智慧工地”管理模式,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和商砼企业“10个100%”,集中整治扬尘、烟尘、机动车尾气污染和“散乱污”企业,持续开展燃煤锅炉、非定点堆煤场所专项整治,完成“煤改气”108蒸吨,空气优良率和PM2.5、PM10实现“一升两降”。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扎实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大力整治黑臭水体,小流域综合治理、湟水河南岸丰胜段生态环境修复及水质净化、南川河综合治理等工程如期完工,修复治理河道23.2公里,湟水河黑嘴桥出境断面、南川河老幼堡桥水质断面稳定在Ⅲ类标准。
????——有效推进环境监管。扎实整改环保督察和绿盾行动反馈问题,两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投诉问题整改完成率100%。建立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长效机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筑牢生态防护屏障,累计组织开展企业环保检查270余次、地表水断面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140余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8起,立案处理10人、罚款56.8万元。
内容时间:202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