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破零”“复壮”工程启动以来,海晏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决策部署,把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助推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压舱石”、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的“稳压器”,立足各村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禀赋等实际,通过示范带动、夯实保障、强化考核,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
示范带动,力促“先迈步”。
综合考虑,选取金滩村“支部+合作社+农牧”的绿色发展模式和哈勒景村“支部+合作社+个体+政策”实体经济发展模式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作为全县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示范样板,组织各乡镇党委书记、各村党支部书记现场观摩学习取经。在样板村的示范引领和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下,2018年,全县29个行政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3万元以上,其中,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11个,占38%;5-10万元的11个,占38%;3-5万元的7个,占24%。
夯实保障,力保“迈好步”。
坚持“县委县政府抓统筹、乡镇负总责,村级抓落实”的“三级”书记分级负责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层压一层的工作格局,成立产业指导、综合协调、资金保障三个专项工作组,并研究制定“541”收益分配指导意见,全方位强化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各方保障。坚持做到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前行。从2019年至2020年,县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的50%要重点投入到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并统筹整合支农、援建等资金进一步夯实资金保障,并加大税收、用地、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强化考核,力争“齐迈步”。
聚焦2019—2020年力争实现“巩固提升”目标,初步形成村级“造血”机制的发展目标,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党建述职考核评价内容。明确乡镇党委年初确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通过专项巡查、现场观摩、进度通报等方式,强化跟踪落实,并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目标管理完成情况作为选人用人、评先评优和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确保发展目标落地落实。
内容时间:2019-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