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刚察县为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辖县,省环湖重点牧业县之一,位于州境西部,青海湖北岸。2017年刚察县农牧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4038元,贫困发生率降为0,达到了贫困县脱贫摘帽标准。2018年9月29日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
(一)扶贫概况
近年来,县财政局始终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积极主动作为,统筹整合财政各类资金,助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积极安排各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共安排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27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034.4万元,增幅115.16%。主要用于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及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乡村旅游,藏羊产业等生态畜牧业发展。
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通过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的方式,将更多财政资金注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不断激活村级集体经济活力,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的收入。2020年,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4144.61万元,村均133.7万元,比2019年增长106.94%。
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财政协调作用,协同乡村振兴局,共同起草制定了《刚察县2021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县级项目整合,完善了资金分配方式,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确保脱贫巩固期内继续保持脱贫县财政保障政策总体稳定。截至目前,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7372.7万元,其中用于基础设施发展2547.1万元,产业发展4825.6万元。
(二)乡村振兴发展目标及基本规划
要谋划好项目,牢固树立“抓发展就是抓项目,抓资金就要抓项目”的意识,把抓项目作为抓发展的第一要务,加强顶层设计,科学编制村庄发展规划,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州乡村振兴战略、对口支援等载体,科学谋划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项目,主动加强与发改等相关部门的对接,积极灵活向上争取、做好项目对接,争取把项目纳入到全县项目库中,确保项目谋得准、报得上、落实得好。要实施好项目,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强化要素配套,提前做好土地征用、用电用水、项目招投标等各项手续办理工作,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更多地支持企业、合作社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提升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加快推进农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发展休闲农牧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要管理好项目,严格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在建设单位监管、监理监管的基础上,强化项目资金和质量全过程监管,保证将重点项目建设成为精品项目、典型项目。同时,要建立资产清单、管理责任清单,健全管护制度,明晰产权,明确管护人员的管理职责和操作程序,压实管护责任,定期维护管理。
(来源:刚察县政府网)
内容时间:2019-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