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以最高检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为契机,聚焦因案致贫返贫群众,依托司法救助“新理念、新机制、新方式”,积极落实司法惠民政策,精准助推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以来,我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救助因案致贫返贫群众14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余元。2020年,赵双山申请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评为“优秀国家司法救助案例”。
全方位考量,秉承为民救助新理念。我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开展司法救助,切实解决贫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避免其因案致贫返贫,保障民生惠及困难群众。工作中,我们坚持应救尽救,全力实现因案制宜、及时精准、群策群力、共同推进,想方设法帮贫困当事人解决生活难题,改善生活条件。同时,我们要求干警摒弃“冷、硬、拖”的工作态度,在办案中主动作为了解核实当事人的家庭困难情况,强化统筹意识和个案观念,将司法救助工作贯穿到检察办案各环节、全过程。制度建设方面,我们通过探索跨区域合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新模式,实现联合发展的“区域效应”,保证了司法救助的高效率。
常态化推进,构建综合救助新机制。我院注重与企业合作,形成救助合力,针对贫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帮扶救助方案,帮助其恢复生活、发展生产,推动实现司法救助与企业救助的无缝对接。同时,我们坚持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精准帮扶救助理念,结合因案致贫、陷困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制定多元化社会救助方案,协调联络旗团委、旗教育局、当事人所在学校等责任单位,全面做好心理疏导、家庭指导、教育帮扶、生活救助等具体工作。救助工作完成后,我们推动联合跟踪回访,与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单位积极联系,实现定期跟踪回访救助对象,了解被救助人的生活、救助资金的使用、救助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多元化参与,采取公开救助新方式。我院始终将检察听证作为提升司法透明度、增强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着力践行“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理念,在司法救助案件中积极主动适用检察听证工作机制。同时,我们着力强化外部监督体系,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救助听证工作,建立健全司法救助监督机制,不断优化和提升司法救助效果,确保司法救助工作公开透明。为构建综合性、长效性协同救助工作格局,我们主动对接旗残联、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共同搭建平台,使司法救助成为乡村振兴的推手。
内容时间:20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