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相适应,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全县范围内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开展一次全面核查,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升我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水平。为确保全县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核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在工作中确实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入户调查到位。核查组要对分包乡镇的所有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拟新增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进行审核认定。重点核查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家庭成员变化情况,确保一户不漏。
二是张榜公示到位。核查组要督促各乡镇(街道办)严格落实低保评议公示制度。要在各村(居)委会显著位置设立低保公示栏,做到低保政策、审批流程、审批结果全公开,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假公示”行为。
三是建立档案到位。各乡镇(街道办)要对所有经过审批的低保对象按照统一格式建立档案,做到一户一档、资料齐全。
四是书面告知到位。对按程序清查出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停止其低保待遇,由乡镇(街道办)书面告知理由,结合村(居)委会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有异议的,要做好复核调查和解释工作。
内容时间:2017-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