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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治理
【头条】智慧党建助力脱贫攻坚!巨鹿县举办扶贫政策培训会,覆盖县乡村帮扶干部(内附政策讲解原文)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23  编辑:陈亚丰

2月23日,按照全县扶贫脱贫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利用智慧党建平台,召开全县扶贫政策视频培训会,进一步推进贫困退出验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升帮扶干部脱贫攻坚能力,为高标准完成2019年脱贫任务打下基础。

培训会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树领主持,扶贫办、医保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卫健局、教育局、住建局、残联、工商联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讲解了扶贫政策。全县乡镇干部、农村“两委”干部、驻村干部、县直帮扶责任人等分别在乡村智慧党建会议室参加了培训会。

会议要求,要抓好基层党建、脱贫攻坚、经济发展、服务群众、人居环境等“星级党支部”创建工作,努力营造比学赶超氛围。要对照全县“三干会”上确定的发展思路、目标任务,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狠抓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为全县发展创造新业绩。

政策讲解

县扶贫办

持续深化整改 全面补齐短板

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一、省专项督查有关情况

根据省办最新精神,今年的贫困县退出工作交由省级组织验收审定,省政府宣布后,国家再组织抽查。因此省级验收审定的责任更重,对退出质量要求更高,对整改落实工作要求更严。所以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确保专项督查不出问题,顺利摘掉国家级贫困县帽子。

(一)督查内容。一是点对点检查省级验收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凡是问题清单明确指出的县级部门、乡村和农户,都要逐一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二是检查举一反三自查整改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切实开展了全面自查,检查有关工作台账是否完整,是否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到乡镇、到个人。每个县至少走3个村、每村至少实地走访5户,了解县级是否开展了举一反三和全面自查。也就是说除了点对点核查外,至少还要再抽查3个村,看是否开展了举一反三整改。三是检查脱贫攻坚部署、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后续帮扶及巩固提升等工作整改提升情况。重点关注“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乡村干部政策掌握情况,医疗、教育、住房等政策群众知晓情况以及门诊统筹、慢性病认定等情况。重点督查住房、道路、饮水等基础设施状况与重点村差距明显较大的自然村巩固提升工作进展情况。

(二)督查方式。一是听取汇报。采取集中座谈、一对一访谈等形式,听取一次县级关于整改进展的情况汇报。县级汇报中提到的整改措施和主要做法,要与部门工作台账进行印证,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效。二是检查台账。结合省市验收反馈问题,查阅整改台账资料,查看是否明确了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是否有明确的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检查相关政策制度完善情况。三是问题核查。采取点对点回访、举一反三随机走访等形式,进村入户了解情况,检查整改落实进展和成效。四是反馈意见。按照贫困县退出标准和有关要求,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建议,就地反馈市县督促整改。

(三)督查时间。经与省专项督查组联系沟通,督查组将与下周一到达邢台市,与市扶贫办进行简单沟通后,立即奔赴各县开展专项督查工作,每个县的有效工作时间不少于2天,所以请大家高度重视,务必在周末前把所有问题再深入核查一遍,确保专项督查不出问题。

二、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考核评估情况。2018年11月21日至24日,省实地核查组一行42人对我县贫困退出工作成效进行了实地核查验收,共抽查5个村,分别是:堤村乡白伏一村、观寨乡何寨村、巨鹿镇西辛庄、张王疃乡王六村、开发区后塔口。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河北经贸大学对我县贫困退出工作进行了第三方检查评估。共抽查23个村,涉及10个乡镇,其中贫困村18个,分别是:巨鹿镇4个(高邓庄、东下疃、东辛庄、后辛庄),张王疃乡4个(苏屯、曹辛庄、阎口、阎桥),堤村乡4个(孔寨村、小王路、前屯、张村),苏家营镇3个(大陆村、吉陈庄、西旧城),王虎寨镇2个(东郗寨、张庄),小吕寨镇2个(北大韩、西孟庄),阎疃镇1个(赵庄),观寨乡1个(张文言),官亭镇1个(台头村),西郭城镇1个(南盐池村)。这28个村点对点整改的村,省专项督查组是必去的,所以大家务必高度关注。

(二)反馈问题情况。2018年12月8日,省委召开全省扶贫成效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电视电话会议,并反馈了贫困县退出省实地核查组发现问题清单。2018年12月21日,省领导小组下发了贫困退出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清单。此次重点督查的问题已与2月12日下发到各相关县直部门及乡镇手中,共涉及5个方面27条具体问题,请大家务必高标准高质量整改到位。

(三)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省、市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所有考核反馈问题必须在12月25日前整改到位,而且要实行周报告制度。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省督查组先后2次到我县开展整改督查工作,县里也安排了专门的督查组对部分县直部门及乡镇进行了督导检查,可以说整改工作基本到位,但是佐证材料等相关整改档案普遍存在不规范、不完善现象。希望大家充分利用周末时间,对整改工作进行再完善、再提升。

三、整改工作具体要求

(一)全面彻底整改。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看点对点问题是否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是否到位。对没有整改到位的,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对新排查出的问题,拿出过硬举措,迅速整改;对整改到位的,要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所有问题全部高标准整改到位。

(二)完善整改档案资料。去年以来,我们集中开展了数次精准扶贫档案规范提升活动,总的来看,各级各部门都坚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的原则建立完善了精准扶贫档案资料。但每次检查都会或多或少发现一些问题。为高标准迎接省专项督查和国家抽检,对照省退出考核验收反馈的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县直部门负责完善县级档案资料,各乡镇负责完善乡级档案,村两委干部负责完善村级档案,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负责完善户级档案和户留存档案资料,重点完善扶贫档案资料、帮扶工作台账、资产收益协议、“五证一册”等,所有档案资料规范提升工作必须在本周末完成。

(三)组织开展政策培训。省考核组反馈我县部分乡村干部,特别是新上任村“两委”干部存在对扶贫政策不熟悉、不了解问题,这是我们的短板和弱项,也是省专项督查组重点关注的问题。一会儿县直相关部门还要对重点政策进行讲解培训,希望各乡镇,县直帮扶单位充分利用周末时间对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再次开展政策培训,确保帮扶干部学政策、懂政策、用政策,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县医保局

巨鹿县医疗、长护保险扶贫政策解读

一、政府代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缴费个人缴纳部分全部由政府代缴,2019年度缴费标准223元(医疗保险220元、长期护理保险3元)。

二、待遇提高政策

(一)、医保待遇

1、提高住院待遇。在定点医院住院,直接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四重保障待遇。

实行“一站式”住院报销结算。市内联网直报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出院时个人只需缴纳自己应负担部分,在市外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医院凭社会保障卡和备案手续直接结算,未开通的回县医保经办机构“一站式”结算。

2、提高门诊慢性病待遇。普通门诊慢性病十八种疾病: 高血压三级、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风心病、肝硬化、癫痫、肺心病、慢性肾炎、精神障碍、心肌梗塞、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活动性结核病、各种心功能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病、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器官移植术后治疗(仅限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95%,单病种年度最高支付6000元。

重大门诊慢性病四种疾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终末期肾病、白血病、重症精神病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95%,年度最高支付15万元。

对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在规定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自付合规费用超过1000元的按照70%的比例进行救助,年度救助累计限额不超过2万元。如达不到慢性病标准的贫困人员,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3、提高门诊统筹待遇。门诊统筹是指参保居民因病在乡镇卫生院购药、输液、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封顶线每人每年400元,在乡镇卫生院直接结算报销,个人只需缴纳自己应负担部分。

(二)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长期护理保险是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入驻医养机构或护理团队上门服务,送医送药产生的医疗护理服务费用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医疗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待遇报销比例为85%,个人自付15%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资助。

三、待遇申请

患有以上22种门诊慢性病及中、重度失能人员可凭乡镇卫生院住院病历、慢性病诊疗资料、购药记录到所在乡镇卫生院或县医保局一楼服务大厅申请办理慢性病和居家护理待遇,随时受理申报资料,每半月集中评审一次。

政策咨询电话:4323364 4323362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扶贫项目优惠政策解读

按照领导安排,我把2019年农业农村局负责的产业扶贫项目优惠政策进行解读。需要说明的是,优惠政策的实施对象是贫困村的贫困户或脱享户(脱贫享受政策)。

一是烘干机项目。为提高金银花等我县特色农产品初加工能力,实施烘干机项目。去年已经请各贫困村申报过一次,经领导研究,为了更符合大家的实际需求,对烘干机容积规格进行分档,按照金银花湿货计算,容积分为200公斤、400公斤、800公斤及以上三个规格。请各贫困村重新申报烘干机需求数量。申报表格从巨鹿产业扶贫工作群里下载。

二是设施种植项目。主要对日光温室大棚(包括传统温室、改良式钢架温室)、竹木结构大拱棚(含韭菜冬棚)、食用菌钢架棚(林下经济)、食用菌暖棚等建设模式进行补贴。由扶贫对象自愿选择种植模式,自主经营。按新建大棚面积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亩补贴标准:日光温室大棚2万元,竹木结构大拱棚0.7万元,食用菌钢架棚0.7万元(林下经济),食用菌暖棚1万元。

三是设施养殖项目。主要对鸡、鸭、猪、牛、羊、驴等养殖棚舍的建设进行补贴。由扶贫对象自愿选择养殖种类,扶贫对象自主经营,对扶贫对象新建的养殖棚舍给予一次性补贴。

(1)鸡、鸭棚舍:封闭式结构,供水、通风、保温等配套设施完善,墙体为保温板或砖混结构,顶部用彩钢板、石膏板、石灰板或其他防水材质搭建,坚固耐用,通风良好。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00元。

(2)猪、牛、羊、驴棚舍:砖混结构,地面经水泥硬化或铺砖处理,围墙高度0.8米(含)以上,供水、喂养等配套设施完善,顶部可用彩钢板、石灰板、石膏板或其他防水材质搭建,坚固耐用,通风良好。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70元。

四是中药材种植项目。重点对新发展的金银花、枸杞、药用菊花等中药材产业给予补贴。补贴标准:(1)金银花、枸杞直径0.6厘米以上,每亩种植300棵;或者直径1厘米以上,每亩种植200棵(含)以上;或者直径2厘米以上,每亩种植150棵(含)以上。成活率90%以上,每亩补贴900元。(2)药用菊花,每亩种植900棵,成活率90%以上,每亩补贴900元。(3)对贫困户发展其他中药材产业项目的,按照实际投入据实补贴。

五是构树种植项目。贫困户通过土地入股、互换、流转等形式成方连片种植构树达到200亩以上的,可以享受政府种苗和种植两项补贴。按照先种后补的原则,2018-2020年,每亩种植1000-1200棵,成活率在90%以上的,可一次性享受1.5元/株的种苗补贴。保苗率在90%以上的,可享受种植补贴,连续补三年,第一年补贴500元/亩,第二年补贴400元/亩,第三年补贴300元/亩。

县民政局

巨鹿县民政相关扶贫政策学习资料

一、农村低保的相关政策及申报流程

1、农村低保标准

2018年农村低保标准为3600元/年/人,低保补差额分4个档次,1档300元/月/人、2档238元/月/人、3档221元/月/人、4档205元/月/人。

从2019年1月起,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4400元/年/人,低保补差额分4个档次,1档366元/月/人、2档268元/月/人、3档251元/月/人、4档235元/月/人。也就是在2018年的基础上第一档是每月每人上调了60元,二、三、四档每人每月上调30元。

2、申请流程

申请人以户为单位向村委会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评议小组2人以上入户调查,核实证明材料,交评保会集体评议,不合格退回本人并说明情况。合格的公示7天无异议后,签署意见上报乡镇民政所审核。乡镇民政所对村委会申报材料入户核查,不合格的委托村委会送达申请人,合格的在本村公示7天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报县民政局审批。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对乡镇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不合格退回乡镇并说明原因,合格的签署审批意见,以乡为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后,录入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填发低保证,通过银行发放低保金。

3、农村低保的认定条件

凡是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的我县农村户口居民,并且家庭中无财政供养、退休人员、商品房、车辆、工商营业执照、养老保险、税务部门缴纳税务等情况的,均可申请农村低保。

4、残疾人入低保的相关政策

一是靠父母或其他亲属供养的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二是持有二代残疾证,经评定为三级、四级残疾,且为多重残疾,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人。经残疾人本人申请,且本人不是财政供养人员,名下无商品房、无车辆、无工商营业执照的可单独纳入低保。

二、农村特困人员相关政策及申请流程

1、申请流程

我县特困人员的办理,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村委会进行入户调查,然后召开“评议会”评议,符合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乡镇审核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上报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批后,进行第三次公示无异议的填发《特困人员供养证》,录入全国最低生活保障系统,通过银行发放供养金。

2、特困人员的认定条件

特困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子女对父母)、抚养(父母对子女)、扶养义务人(兄弟姐妹)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人是指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智力或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

3、特困人员的供养形式及标准

特困人员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集中供养是指在养老机构进行集中居住,由养老机构为其提供生活服务,分散供养是指在家分散居住,由民政部门发放供养金,这两种形式由特困人员自愿选择,2018年我县特困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7020元/年,分散供养4800元/年,丧葬费2000元/人。部分或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年照料护理标准为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200元/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40元/月。

三、贫困人口参保缴费政策

根据邢人社[2017]2号和冀人社[2017]225号文件精神,对农村低保、五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予以全额资助, 2019年资助标准为223元/年/人。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政策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两类。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是60元/月/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是66元/月/人。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条件分别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为办证6个月以上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为低保家庭中的持有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残疾人两项补贴使用“四步三办”工作法办理,即通过个人申请,乡镇初审,残联审核,民政审批四步流程,乡镇民政所、县残联、县民政三个部门分别审批办理。四步流程为村民在持有二代残疾证以后,个人持二代残疾证到乡镇民政所提出申请,由乡镇民政所提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表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批表,再由乡镇民政所初审后报县残联审核,县残联审核通过后,最后由县民政局审批。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需提供的材料分别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残疾证、户口本、身份证三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对公账号和申请审批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供材料为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材料基础上再增加一个低保证。

县卫健局

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解读

大家上午好,下面就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从五个方面向各位作一系统解读。

一、“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健康扶贫重要指示精神,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作为扶贫硬骨头的主攻方向,实行“靶向治疗”,在调查核实农村贫困人口患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要求,组织对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分批救治,进一步推动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实行挂图作战,做到应治尽治,应保尽保。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要求,推动健康扶贫工程深入实施,2017年12月21日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和县发改局联合制定了《巨鹿县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二、“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的预期目标

我们的目标是从2017年—2020年,对核实核准的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根据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数据显示,目前我县贫困人口核准患病的人员为5170人,其中患有大病的有366人,患有长期慢性病的有4744人),针对患病人群,根据患病情况,实施分类分批救治,确保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三、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如何开展

2016年,国家卫计委组织专家遴选了疾病负担较重、社会影响较大、疗效确切的消化系统、循环系统、血液系统、泌尿系统四个系统7种大病的疾病,在贵州、山西、四川等8个省区启动大病专项救治试点,收效良好。2017年大病专项救治试点要覆盖所有贫困地区,2018年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扩大到所有大病病种,并对患有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救治全覆盖。2018年11月,对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心病、乳腺癌、宫颈癌9种大病集中救治的基层上。将肺癌、肝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12种疾病纳入大病集中救治范围。在具体实践中,大病集中救治一批的实施措施主要有三点,一是确定定点医院。河北省级定点医院是9家(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河北省胸科医院、河北省中医院、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市级定点医院是10家(邢台市人民医院、第三医院、邢台医专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总医院、邢台市中医院、河北省民政总医院、邢台市第二医院、邢台市第五医院);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确定巨鹿县医院为我县大病集中救治定点医院。二是确定诊疗方案。定点医院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相关诊疗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 “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制订符合本地诊疗服务能力、具体细化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定点医疗机构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药品和耗材,严格控制费用总额、医保目录外药品耗材比例。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费用,经“三重保障措施”报销后,实际报销比例仍达不到95%的部分,差额部分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同时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缩短等候时间,为农村贫困家庭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按照转诊流程进行转诊,可选择省级定点医院。三是加强医疗质量。县卫生健康局制订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相关指标,组建重大疾病临床诊疗专家组,开展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定点医院要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工作规范,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四、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如何开展

慢病人员是指患者无需手术或手术后需长期药物控制,可以参与部分生产劳动的患有慢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病报销自2018年4月19日到2020年12月31日,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种普通慢性病(高血压三级、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各类慢性心功能衰竭、脑血管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精神障碍、活动性肺结核、帕金森氏病、器官移植术后治疗(仅限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及4种重大慢性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重症精神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费用,经“三重保障措施”报销后,实际报销比例仍达不到95%的部分,差额部分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对这一群体人员开展慢病患者健康管理,实行签约健康管理。在具体实践中,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的实施措施主要有三条,一是建立农村贫困人口档案。为每位农村贫困人口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健康状况和患病信息,与健康管理数据库保持同步更新。同时,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县为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每年开展1次健康体检。二是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慢病患者健康管理,对患有慢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签约健康管理。每户困难群众都有一个医疗团队(医疗团队由全科医生、护士、基本公卫负责医生组成)负责跟踪服务,按照签约协议每年对患者进行一次健康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指导服务。每年提供不少于四次的面对面随访,内容包括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及生活锻炼情况等,对患者病情进行监测,病情控制满意的,进行健康指导和生活方式干预,病情控制不满意、需住院治疗的,转诊到定点医院确定诊疗方案,实施有效治疗。相当于贫困户的家庭医生。三是开展个性化健康管理。根据农村贫困家庭慢性病患者病情安排个性化健康管理,每年按管理规范安排面对面随访,询问病情,检查并评估心率、血糖和血压等基础性健康指标,在饮食、运动、心理等方面提供健康指导。

五、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如何开展

就是为需要长期治疗且医疗费用大,或长期治疗难以恢复劳动能力的人员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实行重病兜底保障,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具体实践中,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实施措施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实行倾斜性精准支付政策。完善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对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纳部分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费用,经“三重保障措施”报销后,实际报销比例仍达不到95%的部分,差额部分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垫付。下一步还将积极探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按病种付费,进一步控制减轻贫困群众看病负担。二是健全医疗保障救助机制。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机制。积极建立完善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制度,加快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保障措施,实行联动报销。加强和改进门诊慢性病管理服务。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救助范围,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三是实行“一站式”结算。我们实行了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患者,凭相关身份证明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手续时,在综合服务窗口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只需支付按规定报销后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通过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三个一批”行动,基本实现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的上病、看的好病、少得病、不得病”的期盼。

健康扶贫咨询电话:4323600

县教育局

巨鹿县教育资助政策

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县资助工作体系实现了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中职阶段全覆盖,学生资助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使每一位贫困学生都能享受资助,把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使所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学。

一、无障碍入学资助

从2018年秋季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学生无障碍入学资助工作。

1.资助对象。一是具有邢台市户籍,且在我县公办中小学校、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注册学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学生。二是具有邢台市户籍,在邢台市外高等学校就读的本、专科全日制正式注册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学生。

2.资助对象认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学生无障碍入学学生资助的对象由当地扶贫部门负责认定。

3、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00元;普高、中职、高校每生每年800元。每年秋季一次性发放。

4. 资助程序: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在我县公办中小学校、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就读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学生,9月20日前,由学生本人持户口本、扶贫手册、申请表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教文广新体局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后,提交县扶贫部门审核。在县外高等学校就读的本、专科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学生,于当年8月15日前由学生本人(当年新考入高等学校的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持所在高校在校生证明(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户口本、扶贫手册、申请表,经教文广新体局(审核是否为在校高等院校学生)、扶贫部门(审核是否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学生)审核,审核确认后,由县教文广新体局向县财政局申请资助资金,于11月底前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二、学前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幼儿、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低保家庭子女、特困救助家庭子女、单亲贫困子女、残疾儿童、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各乡镇幼儿园每生每学年600元,县城幼儿园每生每学年1000元,分两学期发放。资助资金优先用于直接减免在园儿童保教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不发给儿童或其家长。

资助面:受助儿童占在园儿童的10%左右。

申请与补助: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幼儿园申请。提供扶贫手册、残疾证、低保证、因病因灾证明材料或提供乡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等,幼儿园组织评定、审核、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幼儿直接减免幼儿保教费等。

三、 农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两免一补)

“两免一补”即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

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向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

3.寄宿生生活补助。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住校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生1250元。

资助面:我县为扶贫开发重点县资助比例为寄宿生的30%。

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提供扶贫手册、残疾证、低保证、因病因灾证明材料或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然后由学校评审小组根据贫困程度确定受助名单,学校审核、公示,上报。

发放:资助金全部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学生。

4.营养改善计划。自2017年秋季始,对我县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采取课间加餐的方式供餐,包括牛奶、鸡蛋或真空卤蛋、夹心面包或无水蛋糕、火腿,一天加餐两次,每生每年补助约800元。

四、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三免一助

资助对象:自 2016 年秋季学期起,在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就读并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的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行“三免一助”

资助标准: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 2000 元。

申请方式:每年秋季开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供扶贫手册、残疾证、农村低保证、残疾人证、农村特困供养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或相关部门证明材料。经学校初步审核后,填报《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信息审核表》上报教文广新体局资助中心,提出申请的学生,学校暂缓收取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待相关部门审核后确定免除或补收。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6%

资助对象: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父、母低保)子女、特困救助家庭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我县执行标准1000元、2000元、3000元,分为3档次。

申请方式:每年9月30日以前,学生申请,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提供孤儿、残疾和烈士子女相关证明、低保证、家庭所在村或乡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证明,以及能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有关材料,经学校评审小组评审、确定资助名单和资助档次,经学校公示、上报后即刻发放。

发放:资助金全部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学生。

五、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免学费

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同时还可以享受“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金(由当地扶贫部门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的申请、办理等具体事宜请咨询建档立卡户帮扶人。

2.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15%。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

六、高校资助

1、在省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享受“三免一助”政策。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等优惠政策。建档立卡家庭高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还可以享受“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金(由当地扶贫部门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的申请、办理等具体事宜请咨询建档立卡户帮扶人。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今年我县首次引入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手续方便、快捷,贷款便利,无需抵押,无需担保,只需在申请表上加盖学生所在高中、村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即可办理贷款 ,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学生,可以直接前往资助中心办理,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理地点:巨鹿县教育局一楼东头学生资助中心 咨询电话:0319-4326047 贷款对象:不管在哪里上的高中,只要是巨鹿户籍都可办理;全日制专科、本科或研究生,新生、在校生都可办理;只需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在校生证明)及户籍(学籍)所在单位盖章(申请表上)即可办理。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

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3年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只需偿还利息。

申请方式:每年申请时间在7月15日到9月30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填写的贷款申请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后,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父或母)一起到资助中心办理。携带材料:1、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一份、户口簿复印件一份;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导出打印《申请表》一份。温馨提示: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学生资助中心郑重承诺,我们竭诚为广大学生服务,申请非常便利、应贷尽贷,不设贷款人数上限,只要申贷材料齐全,即审即批,一站式服务。

七、泛海助学行动

资助对象:凡当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具有我省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考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考生、经济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家庭(二级以上)、优抚军人(四级以上残疾)子女本专科考生和残疾本专科考生。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于8月6-10日前向教育局或统战部申请,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 )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2 )高考准考证;(3 )录取信息 (录取通知书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页面打印件);(4 )河北省扶贫手册或残疾人证;(5 )本人一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

八、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

(一)资助范围

当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应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省内每人500元,省外每人1000元。资助资金专项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三)评审程序

学生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学生申请表后,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本县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

(四)资金发放

经公示无异议后,在10个工作日内,由银行统一发放。受助学生到高校报到注册后7日内,应将《入学资助项目学生报到证明》回寄或传真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县住建局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应知应会知识

农村危房改造是扶贫领域,二不愁三保障中,保障住房安全方面的政策,也就是危房改造。危房改造开始实施到现在也有八年了。每个乡镇,每个村,包括咱工作队应该都不陌生,所以下面就简单说下涉及到具体细节的几点。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有那些

是具有本村农村户口且唯一的住房是-危险房屋的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这四类重点人员。(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或在外地,县城,已有永久性住房的不予认定不属于补助对像)

二、四类重点对像如何认定

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以县扶贫办认定为准,低保户和五保户以县民政局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以县残联县扶贫办联合认定。另外(对家庭成员中部分人员为低保对象的农户,农户身份按低保户对待)

认定以后由县住建局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 (建村函[2009]69号)对四类重点对象的唯一一套住房的房屋危险程度进行评(鉴)定,经评(鉴)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列为危房改造对象。

三、危房改造程序

(1)农户申请;

(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

(3)乡级审核;

(4)县级审批

说是四个步骤但是涉及到的细项也不少。包括:

危房存量的前期排查,危房鉴定,农户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开工建设,施工中巡查,竣工验收,资金拨付,拨付资金到户确认。

这个大概知道有这个程序就行。等开始申报以后村镇股会对申报户一户一档的进行审理。如果缺少什么资料的话会及时给咱各乡镇反馈。

四、符合改造条件的农户需要提供的材料

首先向村委会、乡镇提出申请

(1) 书面申请:有改造意愿的户主签字个人书面申请;

(2) 户籍证明:即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户口本上的户籍必须与现居住地要一致

(3)收入证明:由扶贫、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开具证明(也就是贫困户认定表,这个有一个制式的表格。上面也包括贫困户收入这样项)

(4)危房证明:危房照片。(照片最好是电子版统一收集,整理好以后以报咱住建局)后期施工中的,和竣工后的照片由住建局在施工巡查。和竣工验收时再统一照。

(5)评议和公示:乡级审核、村里评议都要有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3天。并且公示、评议记录都得留存照片,这些都是要留存,入档的。

如果符合条件的农户自已申请确有困难的(孤寡老人、行动不便),村委会、乡镇政府应积极帮助农户申请。

五、农村危房改造的改造标准是什么

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基本建设要求,房屋结构安全必须保证。危房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控制在13-18平米;

依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扶贫项目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意见》(巨扶贫[2018]15号)的意见,在上级规定面积前提下,不增加补助资金的情况下对危改户建房面积增加三分之一以内的 给予认可。)

“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对贫困程度高,确无自筹能力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患有重大疾病的贫困户、子女是重度残疾、精神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其它原因导致的特困户,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负责初审、评议和公示工作,乡镇政府负责纳入兜底政策户的审核、确认和上报工作,向县危改办、县扶贫办提出申请,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在享受省补助资金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或整合资金补齐

六、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要求有哪些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办村函[2018]172 号)的基本建设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过培训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并对质量安全负责。包括改造后的农房,地基、墙体、梁柱、屋面等房屋结构主要部件的质量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后,住建局要会同乡镇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七、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的标准

每年补贴标准都不同。各县(市)要统筹省以上补助资金和市、县配套安排的补助资金,整合到一块然后根据新建、修缮加固农房的具体情况以及农户经济贫困程度等因素,确定当地分类分档后才能具体确定补助标准。

八、农村危房改造问题向哪里投诉

对咱乡镇、村、包括工作队。切实涉及到的也就这几项,如果还有不清楚不明白的,下来以后可以电话资询4326279。

县残联

围绕退出验收专项核查评估发现问题

整改工作政策讲解内容

一、反馈整改问题有两个:两项补贴发放不到位和残疾证办理工作不到位

(一)对于两项补贴发放问题。首先说明一下,县残联只发放了2014年、2015年两年度的两项补贴,从2016年以后两项补贴都是由县民政局审批发放。县残联负责核实申请人持有残疾证情况,核实后在两项补贴申请表上盖章。

现在,享受低保待遇的持证残疾人都可以申请生活补贴,领证后就可以申请;各类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发证日期后6个月就可以申请护理补贴。因为政策规定持证人需要接受半年以上护理后才可申请护理补贴。对未申领两项补贴的可以查看残疾人的发证时间督促办理。

(二)残疾人证办理不到位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宣传不到位造成的。干部群众不了解标准、办理程序,干部不能针对性督促,有障碍群众不能对号入座。为此县残联2018年12月份安排印发了残疾评定标准彩页发放到各乡镇、村,同时将电子版发放各乡镇方便广泛传播。2019年2月12日县反馈问题整改会议后,我们又利用巨鹿晚报、巨鹿发布、微信群、朋友圈对办证流程、办证评定标准做了广泛宣传,还摘要了残疾人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制做成展板,291个村村村悬挂,有的村还没到位,很快到位。我们同时还组织各乡镇对各村疑似残疾人进行排查,督促办证,从春节前后残疾人办证踊跃度来看,效果确实明效。

二、下面我就干部群众平时关注多的、咨询多的热点问题和大家做下交流

1、肢体残疾方面问题:1脑出血、脑血栓造成肢体功能障碍的需要经过一年以上康复训练确实不能恢复的可以申请办理。2患有股骨头坏死造成障碍的,50岁以上可评残,50岁以下的没有经过手术治疗不评残,经过手术治疗失败后可申请评定。3对于手指头缺失的情况,大拇指从掌关节缺失就可以办理残疾证,有大拇指其他四个指头全部从掌关节缺失才可以办理。4反映最多的腿疼、胳膊疼是否能办证问题,由申请人提供病历,确实属于肌张力下降,关节损伤、变形到达办证标准的可以申请。

2、视力残疾方面:1单眼视力盲,以另一只眼视力情况定残,矫正视力需低于0.3。这里特别说明一下,是指矫正视力情况。2患有白内障的,需要经过手术治疗后,双眼矫正视力都低于0.3的可以申请。也就是说单纯白内障患者没有经过手术不能申请。

3、听力残疾方面:1听力残疾认定以不佩戴助听放大装置(像助听器、人工耳蜗等)情况下测试的听力损失情况认定。仅有一只耳朵没有听力,另一只耳朵听力正常,不属于听力残疾范围。

4、言语残疾方面:3周以下不定残,3周以上经治疗1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2年的,可以申请。

5、智力残疾方面:3岁以下儿童不定残,因为属于发育不完全期。

6、精神残疾方面: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的,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可以申请。

申请办理残疾证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3张白底二寸照片(因病致残的要有病例)。

由于时间关系,大家如还有什么问题可以拨打县残联电话随时咨询,联系人:路恒磊,手机13473079618,县残联电话:4318510。

县工商联

百企帮百村工作评估交流所需工作

为迎接省市工商联、扶贫办对“百企帮百村”的评估交流专项检查验收,需要我们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核实企业帮扶情况,如实反馈帮扶信息。对没有列入到县文件(32号)中的企业,有帮扶行为也要反馈到乡镇,由乡镇汇报核实后报县百企帮百村工作办公室。对驻村单位、工作队、贫困村等自行联系的企业也要统计上报,不要把企业的功绩埋没了,这一块的数据只能通过万企帮万村台账上体现。

二,需要核实的有以下几个方面:1帮扶内容包括:产业帮扶(如金炳诚发展的葡萄种植项目中,其中土地流转的租舍、打工的工资、种植技术培训;再如陶菊公司发展的菊花种植项目等)都应列入帮扶统计内容。2就业帮扶:企业录用的贫困工人、出资为企业或村聘用的保安、保洁员等,统计标准按每月的工资收入情况上报。3,基础设施:企业帮助村修街、修路、胡同、村庄美化、亮化工程情况。4公益帮扶:就是企业出资、购买的化肥、子种、金银花苗等各类苗木、猪羊等,为贫困户美化院落、墙壁、还有轮椅、烤火煤等,总之一句话,就是要把企业的爱心行为都收集起来,做到不能丢笔落项,应统尽统。

三,在迎检工作中,要把企业的帮扶情况,向考核组汇报。要在汇报总结中体现出来,把大家所做的工作汇报完整。

统计核实上报的要求:2月24日下午5点前帮扶数据和接受帮扶资金数额5千元以上的作证材料,如发放名单、报账凭证或发票,村乡留原件,复印件或图片由乡镇汇总后报县工商联 “百企帮百村”办公室电子邮箱jlbqbbc@163.com 。

还有两方面的要求给大家提个醒:企业帮扶的资金使用一定要严格,财政资金是高压线,企业的帮扶资金也要严格,这也是不得挪用的。这块资金部分企业有签订的合同,用的不好也肯定会出问题。对企业捐助的固定资产,如织布机、电动缝纫机等资产要组织得力人才运用好,不能闲置,那样的话就失去了意义。也让出资的企业寒了心。

下一步的工作:大家要拓宽企业的帮扶路径,在发展上下功夫,要形成自己的产业特色,拓宽就业面,不能只把眼睛盯在企业为我们出了多少钱,出钱了就是帮助了,发展产业录用工人也是帮扶,并且是帮扶的重点内容。大家要注意做好消费扶贫的文章,消费扶贫就是通过企业购买咱们的农特产品,实现以购代捐,来增加贫困群众的收入,我们县已通过全国工商联的合作企业易田公司联城E家建立了电商平台,销售对象是当地的农特产品,当然还有其他的电商平台也可以,农产品进入电商平台,需要有产品的商标等能够认可的商品标识,可以通过挂靠公司或者成立合作社的途径解决,有感兴趣的可以和县工商联联系,联系电话4326123、4326820。就是通过这样的途径实现企业和村互惠互利,实现双赢。


内容时间:2019-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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