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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贫成绩
“五保障”致密兜底保障网助推脱贫攻坚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15  编辑:王一涵

近年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紧扣解决困难群众“两不愁”和“三保障”内容,不断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与精准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着力在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和医疗救助兜底脱贫方面精准发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制度保障,构建完善的兜底服务体系

2016年以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从政策、对象、标准、机制、管理五方面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及时指导县区正确把握低保对象与扶贫对象确定、贫困面与低保面、脱贫对象考核等关系,切实做到既有效衔接又保持制度定力。市民政局印发了《庆阳市社会救助政策性保障兜底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明确了五类兜底保障对象(即: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因病因学造成刚性大额支出且符合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条件的困难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困难家庭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严格动态管理的前提下,对这五类对象家庭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

二、加强措施保障,精细精微精准认定低保对象

一是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整治。2016年4月份以来,先后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5次,特别是2017年6月开始,我市开展了历时五个月的农村低保对象精准认定专项行动,重点对一、二类对象进行了再核查认定。二是广泛运用农村困难家庭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充分利用审计系统功能、省民政厅核对信息平台、职能部门共享信息,全面准确核查申请救助对象家庭户籍状况、财产状况、收入状况,坚决将“五有”人员挡在保障范围之外,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保不错保一户、不漏保一人。四是加强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接,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以及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家庭,且“三保障”未解决的纳入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范围,给予相应扶持;对“三保障”已解决的,退出建档立卡范围实施兜底保障。农村低保动态调整时,把因病、因残及其他困难返贫的建档立卡家庭作为重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家庭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的725名成年重度无业残疾人实行了单人户保障。2018年一季度保障农村低保对象75262户249144人,纳入建档立卡的兜底保障对象57916人,占21.48万未脱贫人口的27 %(全市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共有农村低保、特困人员98832人,占46%)。

三、加强资金保障,稳步提升兜底保障标准

始终顺应全市经济发展速度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长,不断提升兜底保障标准。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2016年的2988元提高到2018年的3720元,三年连续大幅提高一、二类对象补助标准,一类对象月补助标准由每人285元提高至31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标准由每人249元提高到290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分散年救助供养标准由2016年的6000元、4680元分别提高至8000元(含照料护理标准1580元)、5388元(含照料护理标准324元),促使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持续实现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2016年以来,全市共投入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资金14.39亿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近5亿元,占比34.7%,有力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的“两不愁”问题。

四、加强政策保障,兜底政策综合效应充分发挥

各级民政部门建立了以农村低保制度为核心,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为辅助的兜底保障政策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合规费用年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由民政医疗救助兜底解决。截止2018年一季度,全市共实施救助171人,发放救助资金63.4万元。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参合力度不断加大,2017年,全市共资助参合参保困难群众91万人次、资金2345万元。积极推行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市级4家、8县区16家定点医院设置“一站式”服务窗口,对建档立卡贫困中的患者全面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和救助,为贫困群众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通道。注重发挥临时救助托底救急功能,对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医疗救助等救助政策保障后或未保障的家庭,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再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切实兜住生活底线。2016年以来,市、县实施临时救助15.1万人次,发放资金8428万元。全面建立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发放制度,2016年以来,为全市2.6万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5859.2万元,为10085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补贴资金423.5万元,全力保障和维护了困难家庭中的特殊人群的基本生活权益。

五、加强机制保障,兜底保障工作合力不断强化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进一步健全了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31个职能部门为成员的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总负责人、民政牵头、8个部门为成员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了民政部门为组长单位,6个职能部门(机构)为成员单位的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专责工作组。2016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现场协调会3次,兜底保障工作开展过程中的一些难题得到了及时解决。各级民政部门注重加强与扶贫、住建、教育、卫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成了1402户农村低保等民政服务对象家庭D级危房改造、1567户C级危房排查鉴定工作,积极主动帮助解决贫困人口的住房安全和因学致贫问题。

内容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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