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政府推进准扶贫“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的工作要求,镇原县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镇原县“三户一孤”特困人群意外伤害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实施方案》,全县从2018年3月开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市场运作的方式,筹资268.872万元,对全县未达到脱贫验收标准的67218“三户一孤”人员全部办理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疾病身故保险、意外伤害身故保险、意外伤害残疾保险等四大类救助保险,有效解决贫困人群无钱垫付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过重等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的突出问题,助推全县贫困人群实现稳定脱贫。
截止目前,全县“三户一孤”工作运行态势良好,已报涉保案件37件,理赔结案33件,理赔保费共支出514000元,未结案4件(由于申报资料不全,正在进一步受理之中)。
内容时间:2018-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