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和《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要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对照贫困县退出各项指标全面进行了自评。通过自评,2018年底全县综合贫困发生率、贫困村退出比例、群众认可度3项指标均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
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8年第13次会议专题研究,决定申请退出贫困县,并向省、市逐级提出贫困县脱贫退出申请,现按照程序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内容时间:190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