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全县优势产业开发和城镇化建设,充分利用国土资源部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增加到每年600亩这一利好政策,专项安排扶贫开发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农业、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助推我县扶贫攻坚。同时为解决用地审批效率不高的问题,积极改革用地服务方式,实行“四项机制”:
一是业主负责制,凡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明确用地责任主体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用地手续和协调工作。
二是双向承诺制,用地主体责任单位在办理项目用地申报手续时,必须按时向县国土局作做出承诺,保证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足额缴纳相关税费、依法依规用地,并承担违法用地法律后果,县国土局向用地主体责任单位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按法定程序和流程开展工作,指导协助相关部门和业主单位按时提供报批资料。
三是限时办结制,县国土局对每个项目制定一套用地审批流程图,明确责任、任务和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压茬推进,加快报批速度。
四是跟踪督办制,县国土局对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全程督办,对发生违法用地问题的用地单位将依法从严查处,并严肃追究责任。(华池县国土局 杜海彬)
内容时间:2016-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