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县医保局严格落实脱贫“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继续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有效促进医保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
聚焦参保代缴,实现应保尽保。2021年度,县医保局对已脱贫的特殊人群实行分类资助参保政策,资助标准为250元,个人缴纳30元。2021年度代缴已脱贫的特殊人群118523人,代缴金额2963.07万元。
聚焦待遇保障,实现梯次减负。2021年度,县医保局对已脱贫的特殊人群继续实行特殊的报销政策,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同时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10个百分点;继续实行已脱贫人口的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政策。2021年1—5月,全县已脱贫特殊人群“351”政策受益22594人次,受益684.99万元;“180”政策受益233885人次,受益1399.8817万元。
聚焦长效机制,实现实时监测。2021年度,县医保局建立健全返贫预警监测机制,每月统计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大于1万元及以上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并及时反馈县乡村振兴局,由乡村振兴局反馈各乡镇、村,并采取个性帮扶措施。
内容时间:202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