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在分析国内外关于生活质量定义的基础上,指出老年人生活质量是指老年人的客观生活条件、生活行为及其主观感受的总和。在一定社会条件和文化价值体系下,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包括老年人的客观生活条件和生存状态,以及老年人对客观生活条件和生存状态的主观感受。本文建构了老年人生活质量的理论框架,认为“需要”是老年人生活质量评价的初始动因,老年人需要的满足是通过对外部资源的拥有、享用和消费来完成,最终将产生两种客观结果:客观外在生活条件、生存状态。而老年人对生活质量的主观感受,主要取决于预期的生活条件、生存状态与实际生活条件、生存状态之间的差距。老年人的社会人口特征、价值观念、参照标准,通过影响预期进而影响老年人的主观感受。本文同时就生活质量与经济发展、老年人生活质量与全人口生活质量、生活质量与生活数量、老年人问题与老年人生活质量、老年人提高自身生活质量的策略以及中国老年人生活质量提升的特殊性等基础性问题做出理论假设和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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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宏: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全国老龄办政策研究部主任,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专家委员会成员,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参与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案、《“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政府白皮书)等重要老龄政策法规、文件的起草以及重大研究项目的实施。参与编著《政策科学与老龄政策体系的构建》等多部著作。主要研究领域为老龄社会学、老龄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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