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什么是“理性”,可能与关于什么是“文化”的问题一样,存在诸多争论。为了讨论的方便,我们采取经验学科解决“形而上学”问题的办法,排除一切非工具理性(包括价值理性、实质理性、理论理性等)的讨论。换言之,理性选择理论所说的“理性”,就是解释个人有目的的行动与其可能得到的结果之间联系的工具理性。但是,随着理性选择理论与其他社会理论之间争论的深入,特别是随着社会科学众多新的研究成果的出现,理性选择理论自身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甚至它的一些基本假定也都经过了不断的修订和完善,这些修订和完善应当作为讨论的基础。
<<
李培林:博士,研究员,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学部委员,俄罗斯科学院外籍院士。主要研究领域:发展社会学、组织社会学、工业社会学。主要研究成果:《村落的终结》(专著)、《社会结构转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社会学分析》(专著)、《和谐社会十讲》(专著)、《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社会结构转型》(专著)、《转型中的中国企业:国有企业组织创新论》(合著)、《新社会结构的生长点》(合著)、《社会冲突与阶级意识——当代中国社会矛盾问题研究》(合著)、《国有企业社会成本分析》(合著)、《中国社会发展报告》(主编)、《中国新时期阶级阶层报告》(主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