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建构的基础、公民建构的要素、认同建构的关键、人权保障的前提。本文指出,首先要将边疆地区基础教育阶段实施“普通话教育”作为战略来推动,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学前和学校教育阶段的普及力度;其次,要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作为生产力和个人成长红利来强调和推动;然后,要建立各民族都有优先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和义务的机制;最后,要把国家通用语言当作“公民的母语”来宣传推动,这是建立有利于国家意志的良性语言秩序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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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汝极:牛汝极,教授,博士生导师,新疆师范大学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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