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转型的时代背景下,当前的宪法治理模式决定了法治国家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与西方国家实现法治化的路径有明显不同。有人对此提出质疑或充满困惑,误认为一党执政宪法治理模式下难以建成法治国家。这种以西方视角看待中国法治进程的观点显然难逃西方中心主义的窠臼。须知,一党执政与国家权力分配体系属于不同的逻辑层面,法治国家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一脉相承。因此,通过明晰执政权与国家权力的界限,树立宪法法律的绝对权威,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执政党坚定对法治的理想信念,在转型时期一党执政宪法治理模式下同样能够实现法治国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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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雷:李雷,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基本原理、地方制度、法治政府。
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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