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女性主义法学是一门研究两性在政治、经济、社会、家庭等方面状况的法理学分支。它是女性主义与批判法学相结合的产物,于20世纪80年代末“逐渐从批判法学中分立出来形成独立的法学流派”(马姝,2013);作为一个新兴法学流派,女性主义法学注重运用社会性别视角对传统法学理论和现行法律制度进行分析和解构,通过不断推动法律改革,健全女性权益的社会保护机制(马姝,2012)。当下中国,以“性别与法律研究”为主导的女性主义法学研究形成于1995年北京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之后,社会性别理论为中国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理论基础,丰富了法学理论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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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宁兰: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性别与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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