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厉行法治,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而作为中国先行先试的改革试验田,深圳自贸区的发展实践没有高度发展的法治作为保障是不可能成功的。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在诸多领域均担负着先行先试的责任。当前,广东自贸区法治政府的探索正在逐步深入人心,深圳在自贸区框架下的法治政府探索不仅有利于推动自贸区营造公平透明、法治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也为中国经济在新时代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优秀的样本。在借鉴境外经验的基础上,我们不仅要妥善处理法治与改革的关系,实现改革法治化,也要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国际标准的行政管理体系,探索综合执法机制,构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共同为深圳前海自贸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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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燕妮:法学博士,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德国马克思普朗克研究所访问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现就职于深圳市社会科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法、金融监管、国际法、自贸区制度及金融法律创新等。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获得全国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二等奖。主持和主要参与国家、省、市社科规划,中国法学会、司法部等课题十余项;论文曾获深圳市社科成果三等奖、深圳市十大法学优秀成果提名奖。独立出版著作2部,参编著作2部,累计发表论文30余篇。
张钦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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