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国有农场共同负担。”但从基层实践来看,垦区国有土地确权面临权源不清、权属不明等难题,导致土地确权纠纷不断,“界址之争”成为阻碍国有土地确权的主要因素。基于此,余江县刘家站垦殖场通过理清土地权源、明确土地权属、建立调处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丰硕成果,形成了“规范化、精准化、机制化”的垦区国有土地确权纠纷调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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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博阳:
邓大才: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任路:
田文慧: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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