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在集体共有资源基础上实现共同发展的经济形式。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经济的体制演变经历了由“统一”管理到“分户”经营到“合作”发展三个阶段,即传统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人民公社体制时期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及新的合作社、股份制合作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经历了探索、形成、稳定和创新的重要阶段。经过长期的发展积累,我国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等资源性资产66.9亿亩,各类账面资产2.86万亿元,这些资产主要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用于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和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是构成农村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推进,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浪潮中的农村集体经济面临着两个“适应”的挑战:一方面,要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通过深化改革盘活集体资产,增添发展新活力,唤醒集体“沉睡的资产”;另一方面,要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趋势,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防止产权关系不清、经营管理不善、政策法规不健全等导致的农村集体资产被瓜分或侵占。因此,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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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博阳:
邓大才: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任路:
田文慧: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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