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社会制度的市场,具有两个基本的含义。其一是指商品或货物交换的“场所”,也就是交换的地点或地域。其二是指商品或货物交换的“规则”,这里的“规则”包括价格的形成机制、商品或货物的供求关系、交换的程序及原则、使交换得以进行的相关制度;“规则”既包含经济因素,也包含社会、文化因素。其实,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形成之前,农民的市场就属于博兰尼笔下的地区市场或布罗代尔眼中的第一种交换。在这一阶段,农民的市场属于地方性市场,符合市场的“场所”和“规则”的统一性。农民市场的场所是确定的、在地的,农民市场的交换规则就来自农民的“地方性知识”。然而随着市场化和现代化的不断发展,农民的市场在“场所”意义上变得不确定,而在“规则”层面,农民也不能实现完全的参与。被动地卷入其中但是又不能完全参与的尴尬境地使得农民不得不承担市场带来的各种风险。市场为农民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并增加了其收入,但与此同时市场也带给农民较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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