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市场经济国家之一,新加坡是世界上实行工资指导线制度国家的主要典范。该国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工资指导制度或类似制度,发挥着积极的政府调控与指导作用。在新加坡,工资率是由全国工资理事会(NWC)建议。该理事会于1972年成立,基于老的方式运作。它是一个三方理事会,代表来自工会、商会和政府部门。理事会的会议每年2~5月召开。每年7月公布工资指导意见或指导线。其中,1972~1985年是公布指导线,1976年采取了冻结指导线政策,自1987年开始给予原则性指导。本部分主要介绍新加坡学者对该国工资指导线实施效果的评估,旨在对我国现行工资指导线政策提出相关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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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东岚: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薪酬研究室副研究员,毕业于澳大利亚Wollongong大学,2009年7月参加工作。主要研究领域为国内外工资收入分配政策。长期跟踪国外工资收入问题研究,作为课题主持人,参加了多项课题,其中包括“国外最低工资调整新情况、新趋势研究”“国外最低工资研究”“探索建立最低工资评估体系框架研究”“部分地区最低工资评估研究”“发达国家工资宏观调控政策研究”“国外生活工资理论及政策研究”“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比例关系研究”等课题,并发表了多篇论文,出版过《国外最低工资》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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