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在规模大、人口多、利益杂的行政村开展村民自治,村民往往是一盘散沙,自治能力难以适应村民自治的需要,村民自治面临能力瓶颈难题。对此,广东省清远市从调整村民自治规模着手,探索出一条“小集体,大自治”的治理提升新路径,即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借力自然村文化、地域、血缘、利益等纽带,凝聚和发挥村民集体精神,赋予自然村以参与能力、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以此在“小集体”内激活村民自治,让自治落地生根。
<<
张绍杰:
朱露:
胡平江:(1988~ ),男,汉族,湖南平江县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2013级博士研究生、助理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