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民族政策、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扶持政策、兴边富民工程、社会保障制度、扶贫开发政策,以及其他各类社会政策、经济和区域发展政策等构成了我国民族地区的反贫困政策体系,政府、市场、社会、个人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形成反贫困合力,构建了我国当前的“大扶贫格局”。在民族地区的反贫困政策体系中,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项由政府主要担责的反贫困制度安排,发挥着“托底”保障的基础性反贫困作用,尤其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扮演了最主要的反贫困角色。在经济发展政策“涓滴效应”逐步减弱、农村扶贫开发政策减贫效应边际递减、社会力量扶贫规模效应不足的大背景下,政策待遇以个人(家庭)为瞄准对象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民族地区的反贫困政策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十三五”规划在论述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中要求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实行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衔接,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社会保障制度将在与其他反贫困政策有序衔接的基础上发挥更大的反贫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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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延中: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首席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与民族学院副院长、教授。兼任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会会长、中国民族理论学会会长、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等社会团体领导职务。主要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民族理论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出版发表《社会保障与社会治理》《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等论著及数百篇文章。荣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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