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立丝绸之路经济带公平、合理、稳定的贸易新秩序,促使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全面实施,有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和合作问题。中亚各国地处欧亚大陆中心,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国家,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需要重点畅通的区域。研究发现,中亚各国经济结构较为单一、知识产权拥有数量不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较低、知识产权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应该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激励作用,积极倡导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区域合作机制,协调沿线国家积极开展对话和磋商,指导市场主体有序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企业应该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高度注重品牌意识,增加产品技术创新,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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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锋:法学博士,西北大学地理标志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西北大学中国西部经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研究。
宋硕:为西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鲜娅静:为西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姚宏涛:为西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宗琦:为西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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